招标
海防遗址展陈馆项目-展陈部分采购招标公告(重发)
投标剩余时间3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ml2024-271-2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工0574-8678606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志华13957851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L2024-271-2
项目名称:海防遗址展陈馆项目-展陈部分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防遗址展陈馆项目-展陈部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防遗址展陈馆项目-展陈部分,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登录北仑区小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bl.ztb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系统平台使用费30元,在北仑区小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系统平台使用费后自行下载。
四、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投标易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0元,供应商必须通过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为收款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且必须在 2024 年 12 月 27 日16:00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自贸区支行;收款单位(户名):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20021110120100042740 。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程序
1、各企业开具转账支票(票面相关要素填写如下:用途:海防遗址展陈馆项目-展陈部分投标保证金)。
2、持该支票到各企业所属开户银行办理转账。
温馨提示:①请持转账支票直接到各开户银行办理(宁波市外的单位可用电汇凭证);②请不要以现金形式缴款;③各单位还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形式办理。
注:请各竞包人尽早提交投标保证金,仔细办理缴款手续,考虑银行转账办理时间等因素,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否则将拒绝其交易,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包人独自负责。
4.3竞包人也可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保险保单、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包人必须登录北仑区小型公共资源电子平台(http://bl.ztbyun.com),按系统设定流程,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单、保函。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北仑区小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bl.ztbyun.com),按要求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交易直播过程,并和代理机构进行交互,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交易,参加交易企业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且 CA数字证书必须在北仑区小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绑定,否则无法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竞包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的宁波CA数字证书均可用于本系统,竞包人如无CA的可联系软件服务商宁波杰瑞软件(电话:18067100830 QQ 505746666)办理。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发包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16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4-8678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波明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州路500号太平洋国际大厦22楼2212室
联系人:徐志华                               
联系电话:13957851393
3.监管部门: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小型项目建设工程监督办公室
电话:0574-8678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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