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茶滘街道2025年-2026年街道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茶滘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费用一年一付)。为我街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参与处理办事处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办事处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办事处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六)参与办事处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七)依照规范的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协助修订各执法领域文书格式范本,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八)对办事处日常执法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每两周到办事处值班半天,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协助进行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九)协助办事处开展执法听证活动;
(十)服务律所每年组织1-2场法律培训讲座,结合最新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讲授日常执法中易踩雷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办事处参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按照广州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协助完成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上级部门专项活动中(如专项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治检查等)协助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十二)办理办事处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对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聘用的年限和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经费每年最高限价不超过9万元,聘用期2年,费用一年一付。
四、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团队负责人为有3年以上从事政府、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执业人员;
(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提交资料
(一)资料提交
(1)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4)律师团队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5)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
(6)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18:00时前;
(3)投递地点:荔湾区茶滘路茶香街1号保安室,咨询电话:020-8159800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评审方式
我街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3日
一、采购内容
茶滘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费用一年一付)。为我街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参与处理办事处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办事处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办事处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六)参与办事处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七)依照规范的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协助修订各执法领域文书格式范本,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八)对办事处日常执法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每两周到办事处值班半天,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协助进行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九)协助办事处开展执法听证活动;
(十)服务律所每年组织1-2场法律培训讲座,结合最新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讲授日常执法中易踩雷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办事处参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按照广州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协助完成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上级部门专项活动中(如专项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治检查等)协助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十二)办理办事处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对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聘用的年限和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经费每年最高限价不超过9万元,聘用期2年,费用一年一付。
四、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团队负责人为有3年以上从事政府、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执业人员;
(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提交资料
(一)资料提交
(1)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4)律师团队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5)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
(6)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18:00时前;
(3)投递地点:荔湾区茶滘路茶香街1号保安室,咨询电话:020-8159800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评审方式
我街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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