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引滦原水预处理厂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9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8%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徐鹏逍,正高级工程师(S04569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6%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霍泽辉,高级工程师(S04844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中相应勘察费的98.5%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丁月双,正高级工程师(S04325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唱建波,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58370609,022-23266688转813,18522892008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20
招标人: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