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经理0316-88326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7
公告正文
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三审批投资{2022}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三河市李旗庄镇、泃阳镇、杨庄镇、皇庄镇。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李旗庄镇、泃阳镇、杨庄镇、皇庄镇进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打造民俗文化街,新建休闲阳光采摘园、农作物体验区、游乐园、停车场、帐篷露营地,设立广告位,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坑塘整治提升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 地下管线、探查和测量、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河市育才路25号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北辰阳光小区C2号楼0单元5号商业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 系 人: 孙经理
电 话: 0316-3156062 电 话: 0316-883263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三审批投资{2022}1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三河市李旗庄镇、泃阳镇、杨庄镇、皇庄镇。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李旗庄镇、泃阳镇、杨庄镇、皇庄镇进行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打造民俗文化街,新建休闲阳光采摘园、农作物体验区、游乐园、停车场、帐篷露营地,设立广告位,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坑塘整治提升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 地下管线、探查和测量、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在两个平台上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河市育才路25号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北辰阳光小区C2号楼0单元5号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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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主任 联 系 人: 孙经理
电 话: 0316-3156062 电 话: 0316-88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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