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行政用车询价租赁通知书
金额
590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zbzl-2024-032
预算金额5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31
公告正文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行政用车询价租赁通知书

采购租赁方案编号:HD-ZBZL-2024-032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行政用车 一辆。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线上公开询价租赁。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预计开始交货时间

备注

1

问界M5

塞力斯

月·台

30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产业大道项目经理部

2024.04

1

合计

 

30

 

 

 

项目概况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一宜宾市高新5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项目总投资约5.9亿元,工程费用约5.1亿元,建设内容为总体形成约2000亩绿地空间,着力构建片区级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口袋公园四级城镇公园系统,全域串联10km无障碍游步道环线,形成三级绿道全系及服务配套驿站,1300亩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修复 800亩耕地及生态林地,治理20亩水域及疏通潜在径流,打造2km滨江绿带。

车辆标准

月租金不含司机工资,需包含折旧费、维修费、年审费、车船税、保险费及增值税税金,上述费用不得再由项目部承担。提供车辆车龄不得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车辆。项目租赁行政用车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势和路况选择租赁轿车或越野车。原则上保证车辆年行驶里程在4万公里以下。所提供车辆必须提供全套合法的手续做为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发票、行驶证、第三者险、交强险等。

 

单价计算方式

租赁方式:本车辆按包月方式租赁。

车辆月租赁费:租赁单价按照第一条执行,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不足整月部分按租赁天数×月租金÷30结算租赁费。每辆租赁车的保养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若超过2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车辆。

结算支付方式

月结,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周期,乙方在每月11日前向甲方提供该结算周期的月租金发票,该发票由合同履行地乙方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开具,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60天以银行转账支付租金。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3%

报价货币

以人民币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

20243311500分(北京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增值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适用)扫描件(打印后盖供应商公章,与报价单一起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报价文件递交

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链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报价表扫描件和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至供应链系统。当电子报价表与纸质报价表扫描件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表扫描件价格为准。

联系方式

项目物装部负责人:董群利      电话:17391780978

备注

本次租赁车辆期限约为30个月。

  

询价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期: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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