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商务局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36.0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20908008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商务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908008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星沙海关驻浏阳办事处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LYCG-202209080080 合计金额小写:1360757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零柒佰伍拾柒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7—2024-10-6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复兴中路与白沙路交界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物业服务总费用 :1360757元人民币,按月支付(全部费用按月平摊),由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2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同上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698.1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9,说明:同上,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营业部(湖南株树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807715970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1)安全秩序管理:包括甲方办公大楼门岗执勤(形象岗要求上、下班时段站岗)、安全巡视、安全秩序维护、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大院内公共照明灯的开关、消防管理、报刊(信件)收发、协助处理群众上访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接报故障及时报修,室内及大门口日常花卉摆放。其中门岗执勤人员必须姿态端正,注意力集中,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与车辆。报刑、信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送达,不得丢失或延误送达。 (2)安全巡逻管理:①大厅保安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在大厅履行正常值班义务,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对大楼每一个楼层、每一个角落(含厕所)进行清场,并在中午12:00——下午2:00安排人不间断来回巡查,维护办公大楼治安安全;②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大厅值班人员对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特别是安全隐蔽区进行每一小时一次的巡逻;③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并负责检查消防、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报告队长。 (3)车辆管理:①前门岗亭值班员对所有进出车辆敬礼,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指定位置停放;②所有外来车辆均需在前门岗亭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③前门实行白天半封闭式管理,晚上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4)监控管理:①监控室保安员24小时实行监控管理,维护办公大楼治安安全;②;熟练掌握各项监控系统的操作和应用及各区域基本状况及监控布点情况;③对各个监控点实施监控并做好详细记录。 (5)进出人员、物品的管理:①门岗24小时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保安必须按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办公大楼人员,不得随意准入。②发现可疑人进入办公区域需用对讲机通知监控室值班员进行跟踪;③对出入办公楼的所有大件物品,必须凭业主单位主管领导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业主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贵重物品和可燃易爆有毒物品不予寄存;④严禁商贩、乞讨、捡破烂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 (5)负责办公大楼水电、绿化、电梯、消防、空调、监控、钟楼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甲方要求检查电器、电灯、路灯等电力设施按时关闭。 (6)负责院内公共设施维护、树木花草的看护,定期修枝、浇水、施肥、剪草。 二)房屋日常维护、养护与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屋顶、窗户承重结构、楼梯间、走道通道、门厅等地面维护。 (2)服务标准:确保办公大楼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翘、无遗缺;碎裂或有断裂、断损的,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提出方案或建议,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电梯运行管理 1、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轿厢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2、服务标准: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轿箱内地毯按时清洗更换,电梯凹槽内无杂物,按钮表面光洁,不锈钢光亮无尘。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到达现场抢修,协助维保人及时排除故障。 四)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1)按照中央空调管理规定按时开启、关闭空调;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报告甲方办公室主管领导,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空调设备的完好。 五)消防系统维护 (1)服务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灭火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为10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消防泵定期启动,每年保养一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必须有消防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会议室、接待室、客房、走廊、办公室、楼梯间、厕所、车库等管理与卫生清扫,垃圾处理,化粪池、排烟管道的清理。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 %,具体区域标准: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明沟、窖井内无杂物、各种标示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所有大院内产生的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杜绝垃圾过夜处理。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天花板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 会议室、接待室: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客房:负责地面、会客厅、卫生间干净、无灰尘、污渍;为客人提供干净安全的客房环境。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面干净,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 电器设施:灯炮、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喷洒盖无污渍,消防栓表面光亮、无污迹。 七)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1)服务内容: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2)服务标准:按规定及时购买、投放灭四害药物。办公室、大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灭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嶂螂;定期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清毒。 八)绿化管理 服务范围内绿化的维护保养,包括修剪、小树花苗移植、灭虫除草、施肥、树木过冬养护、浇水和绿化带内垃圾枯枝及树叶杂草的清除。 工作要求及标准: (1)绿化带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杂草、枯枝、无生活垃圾; (2)植被生长旺盛,无枯死、虫病迹象; (3)绿篱修剪成型; (4)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绿化管理制度; (5)绿化肥料、药物、工具由成交供应商购置。 九)疫情防控 (1)做好中心日常清洁消毒、杀菌除虫;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进入办公场所中心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 (3)大门门禁严格进行体温测量、查证、验码、登记,如遇黄码、红码及时报告给甲方相关负责人; (4)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及时防范隐患,防止风险人员进入办公大楼,确保安全; (5)积极配合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疫情防控相关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4)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2)服务期内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达不到报价文件要求和承诺,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经3次提醒,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办事处有权中止合同,所有已投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书面确认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仅在物业服务费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0月7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人员配备共14人,主管1人,保安7人(含保安队长1人),水电工(勤杂维修,可兼职)1人,保洁员2人,会务员1人,客服专员1人,绿化员1人(可兼职)。主管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人员要求:乙方应配备足够的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上岗证书。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上岗资格证。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2.乙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935.6元/人/月)。 3.乙方所有管理人员、保安员、保洁员、水电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浏阳市社保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740元/人/月)。 4.乙方在报价中要以本方案约定的内容,将成本构成与其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一一对应,分项详细报价。 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 6.乙方的人员配置,应定岗定位定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金。 7.乙方自行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保洁材料,工具设备、保洁耗材计划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 8.乙方员工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自觉遵守办事处相关规章制度。 9.如遇办事处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乙方全体工作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办事处。 10.乙方的物业服务工作,由办事处实行对口监管和业务工作指导,接受办事处监督管理,每月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质量考核,对不能按招标文件提供服务部分,办事处有权依据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拒付物业管理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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