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518]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518
预算金额649.7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阳工020-39910657
中标公司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651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5日 0时0分~2022年11月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49.7156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统一延期的公告》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 10时0分 - 2022年11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5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 9时45分 - 2022年11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欧阳工
- 联系方式:020-39910657
- 代理联系方式:1868888711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凤凰湖施工监理.pdf招标公告--凤凰湖施工监理.pdf
- 招标公告(上网)--凤凰湖施工监理.doc招标公告(上网)--凤凰湖施工监理.doc
- 招标文件--凤凰湖施工监理.doc招标文件--凤凰湖施工监理.doc
- 招标文件--凤凰湖施工监理.pdf招标文件--凤凰湖施工监理.pdf
- 南沙建设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适用于水务工程)-20221014凤凰湖.pdf南沙建设中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适用于水务工程)-20221014凤凰湖.pdf
- SL202210140023-20221014150121.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 水利水务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6518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监理-水利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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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15 0:00:00 | 2022-11-07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0-15 0:00:00 | 2022-11-07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0-15 0:00:00 | 2022-11-07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0-15 0:00:00 | 2022-11-07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0-15 0:00:00 | 2022-10-19 23:59: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1-07 9:45:00 | 2022-11-07 10:00:00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1-07 10:00:00 | 2022-11-07 11:00:00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1-07 10:00:00 | 2022-11-07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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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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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
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
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
湿地、坦尾涌)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8〕4号文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
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对原有采石坑进行水系连通,对54.3公顷湖面及6.56km湖
岸进行堤岸建设和滨水生态整治建设,新建河湖连通段870米,河涌整治3.77km(其中
鬼横涌1.67km、坦尾涌2.1km),新建溢流地堰2座、连通渠箱1座、涵洞1座、补水
泵站1座、截洪沟2570m,对广佛高速、虎门高速桥底部分区域进行湿地建设。建设内
容主要包括湖岸整治、连通隧道、山洪截洪以及基础的滨水生态整治建设等内容。工程
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河涌提防等级为2级,排涝标准采用
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
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
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管
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
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工程监理服务期: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
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
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
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497156.07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
上资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
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统一延期的公告》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有效期发布
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
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书》,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
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
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至2022年月日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月日00时00至2022年月日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
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时00分,递
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
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
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
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560335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
联系人:欧阳工联系电话:186888871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
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
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
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
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未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
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1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6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6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招标公告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2.3工程监理服务期: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2.2.2招标内容: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规模:对原有采石坑进行水系连通,对54.3公顷湖面及6.56km湖岸进行堤岸建设和滨水生态整治建设,新建河湖连通段870米,河涌整治3.77km(其中鬼横涌1.67km、坦尾涌2.1km),新建溢流地堰2座、连通渠箱1座、涵洞1座、补水泵站1座、截洪沟2570m,对广佛高速、虎门高速桥底部分区域进行湿地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岸整治、连通隧道、山洪截洪以及基础的滨水生态整治建设等内容。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河涌提防等级为2级,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2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统一延期的公告》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497156.07元。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5日00时00至2022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10月15日00时00至2022年11月7日10时00分。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56033500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投标人声明附件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监管电话:020-3991064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欧阳工联系电话:18688887114
四、本公司未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二: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
序号 | 单位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1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6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招标文件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第一卷3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三卷40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9第二卷38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60335007 |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联系人:欧阳工电话:18688887114 |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8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 |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工程监理服务期 | 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人民币)10%。并增加7.6.3-7.6.7条内容。□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 |
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9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程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16)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
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实施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监理实施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3.5.5总监理工程师资料;3.5.4监理资质证书;3.5.3营业执照;3.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公函》);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3.5.7投标人声明;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6.6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如服务类在该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前完成合同结算的,则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完成合同结算止。履约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指引执行。7.6.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工期延长或履约银行保函到期需续保等情形,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6.4中标人未按上述7.6.3项规定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6.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的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该银行保函是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有效期须符合招标人有关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如中标人未按要求按期对银行保函续保,招标人有权暂停批准中标人的所有支付申请,直至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新的合法有效的银行保函时止。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7相关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监测仪器设备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2.2.1 | 权重分配及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资信业绩部分:50分2、监理实施方案:40分3、投标报价:10分 4、其他评分因素: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注:(1)1+2+3项为投标人综合得分。(2)投标人综合得分权重80%;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3)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权重+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分权重。(综合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80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乘权重后最高得分为20分。)(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公布的“监理-水利”诚信排名为准。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凡未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取基准分,其中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履约评价得分基准分取75分,市场行为评价得分基准分取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监理业绩(10分) |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监理业绩(10分) | 获奖监理业绩(8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项目获得过水利类国家级奖项的得8分;获得过水利类省级奖项的得5分;获得过水利类市级奖项的得3分;最多得8分。注:(1)获奖监理业绩项目仅限1项;(2)同一业绩获奖仅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总监理工程师(4分)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注: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以及三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交纳社保),否则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总监代表(4分) | 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人员配备及相应专业满足程度(15分) | 工程监理人员满足最低的配备要求(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造价工程师1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得15分(缺少一名扣3分,扣完为止)。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检测设备(2分)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需要的程度:完全满足得2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信誉(5分) |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ISO系列认证体系(3分) | 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不得分。(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A级纳税人称号(7分) | 投标人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7次或以上的得7分,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4次至6次的得4分,连续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1次至3次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投资控制方案(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无投资控制方案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进度控制方案(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无进度控制方案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质量控制方案(5分)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无质量控制方案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2-3]分;基本可行得(1-2]分;措施不得力得(0-1],无措施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组织协调(3分) |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无措施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监理工作程序(3分)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无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环保监理措施(3分)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环保监理措施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无措施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5分)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3-5]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无重点难点监控措施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的管理(2分)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优得(1-2]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0-1]分;无管理方法和措施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会议制度(2分) |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0-1]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合理化建议(4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无建议的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得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的扣1分,每低1%的扣0.5分,最多扣10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诚信得分(20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公布的“监理-水利”诚信排名为准。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应当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凡未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取基准分,其中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履约评价得分基准分取75分,市场行为评价得分基准分取100分。 | ||
2.2.4说明 | 说明:(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是指: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2)获奖监理业绩以投标人的获奖证书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应提供该协会在政府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登记的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3)拟派的项目总监和项目总监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人员需根据评审得分要求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需注册在本企业)及提供截止投标前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必须包含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否则不得分。(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4)高新技术企业以证书扫描件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5)ISO系列认证体系,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7)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实施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实施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80%+D*20%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另册)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册)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五、资格审查资料四、监理报酬清单三、投标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十、主要人员简历表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八、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七、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监理实施方案
致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招标人):(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三、其他资料十二、监理组织架构框图
(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工程监理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监理工作。
(10)主要人员简历表(9)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8)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监理实施方案(5)资格审查资料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13)其他资料(12)监理组织架构框图(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传真: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二)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5 | 工程监理报价 | 投标报价: 元 大写: 浮动幅度值: | |
6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四、监理报酬清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单位:人民币元2.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报价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申请公函(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五、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公函》)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
3 | 营业执照。 | |
4 | 监理资质证书。 | |
5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料。 | |
6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 |
7 | 投标人声明。 | |
8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致:(招标人):
(格式自定)六、监理实施方案(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针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及其处理措施;3)详细论述拟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控制(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管理(合同、信息等)、协调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2)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进场计划、岗位职责;1)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编制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八、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须加盖单位公章。七、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十、主要人员简历表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注:投标人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单位(盖章):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十二、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递交的资料(如第三方评价等)。十三、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
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1.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联系人:陈工电话:13560335007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联系人:欧阳工电话:18688887114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1#湖、5#湖、6#湖、鬼横涌及湿地、坦尾涌)施工监理 |
1.1.6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8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 |
1.1.9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工程监理服务期 | 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 □√不允许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方案 | □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
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投标人声明(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六、监理实施方案
(格式自定)
编制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2)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架构表及人员进场计划、岗位职责;
3)详细论述拟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控制(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管理(合
同、信息等)、协调所采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4)针对本工程的难点、重点分析及提出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包
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建构筑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等)及其处理措施;
七、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十二、监理组织架构框图
监理组织架构框图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三、其他资料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递交的资料(如第三方评价等)。
-6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适用于水务工程)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服务范围与内容
其他:
三、工程建设管理目标
四、词语限定
五、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六、总监理工程师
七、签约酬金
八、服务期限
九、双方承诺
十、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
十一、合同订立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1.2解释
2.承包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4履行职责
2.5提交报告
2.6文件资料
2.7使用发包人的财产
2.8履约担保
3.发包人的义务
3.1告知
3.2提供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3.4发包人代表
3.5发包人意见或要求
3.6答复
3.7支付
3.8支付担保
4.违约责任
4.1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4.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4.3除外责任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5.支付
5.1支付货币
5.2支付申请
5.3支付酬金
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6.2变更
6.3暂停与解除
6.4终止
7.争议解决
7.1协商
7.2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8.2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8.4奖励
8.5守法诚信
8.6保密
8.7通知
8.8著作权
8.9工程获奖奖励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1.2解释
2.承包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4履行职责
2.5提交报告
2.7使用发包人的财产
2.8履约担保
3.发包人义务
3.4发包人代表
3.6答复
3.8支付担保
4.违约责任
4.1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4.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5.支付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5.1支付货币
5.3支付酬金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6.2变更
6.3暂停与解除
7.争议解决
7.2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8.其他
8.1外出考察费用
8.2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8.4奖励
8.6保密
8.8著作权
8.9工程获奖奖励
附录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发包人及承包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发包人派遣的人员
B-2发包人提供的房屋(无)
B-3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B-4发包人提供的设备
B-5承包人派遣的人员
B-6承包人提供的设备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1:履约保函
附件2:廉政合同/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服务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立项批文编号:;
1.2工程名称:;
1.3工程地点:;
1.4工程规模:;
1.5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
1.6资金来源:;
二、监理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的监理,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
范围为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
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
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BIM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
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按
招标文件作相应调整)
其他:
三、工程建设管理目标
3.1投资控制目标:
3.1.1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模式
及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招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3.1.2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内。(适用于可研批复后招标的设
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3.2进度控制目标:在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内按期完工(包括合同关键节点
工期的约定)。
3.3安全生产目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事故
发生,且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国家、广东省、广
州市以及南沙区相关规定要求。
3.4质量目标及创优要求
3.4.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本
项目无创优目标则填合格标准)
3.4.2创优目标
□市级工程优质奖:,;
□省级工程优质奖:,;
□国家级工程优质奖:,;
□其它:,。
3.4.3创安全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国家级安全文明AAA工地;
□其它:,。
3.4.4争创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目标
□广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其它:,。
3.4.5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其它:,。
四、词语限定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
同。
五、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文件应是互为解
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
(1)发包人要求执行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
(3)本合同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如有)
(5)专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7)通用合同条款;
(8)合同附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10)本合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
件等);(如有)
(11)本合同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如有)
(12)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当上述文件按优先顺序解释仍然存在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时,双方同意先由
发包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作出书面说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解释和校正有
异议的,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说明之日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
协商解决,如承包人期满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解释和校正。双
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双方同意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
则作出决定。
六、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七、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万元(¥万元)。酬金结
算价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5.3.1条约定计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定的金额
为准。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八、服务期限
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
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结算财政评
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
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九、双方承诺
9.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9.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
付酬金。
9.3发包人和承包人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
各项权利和义务。
9.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
理办法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包
人制订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
度、工作指引(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如承包人违反发包人相关制度、
规定和管理办法等的,发包人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承包人
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9.5承包人承诺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采取一切措施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各项建设管
理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并保证不因此增加发包人的成本负担。
9.6因资金管理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对合同价款的结算审
核、支付流程及支付方式等进行调整,承包人承诺配合相关工作。
十、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
因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
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承包人应服从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管理
并配合其开展工作。发包人(建设单位)委托管理的权限、内容、范围等将另行
签订书面合同予以明确,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按合同约定代表发包人(建
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如本项目有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的,
则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有关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核或确认等内容,均应按项目建设管
理流程先由承包人报建设管理单位(或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再由建设管理单位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或代建单位)报发包人(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一、合同订立
11.1本合同订立日期:。
11.2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建
设单位)执份,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执份,承包人执份,正
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且工程质量保
修期满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以下无正文)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银行保函(中标后提交,投标时不需要提交)
(固定期限格式)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址),.
鉴于,(以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年月
日签署)实施(工程名称),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
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
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责任,
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
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
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承诺书
(承诺书原件提交给发包人,合同内粘贴复印件)
致: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我方于年月日中标工程名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我方须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真实有效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
因,,我方无法开具无固定期限的银行保函,现申请开具
有效期不低于年的固定期限银行保函;并承诺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年
但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且未完成项目结算时,我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
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年。
我单位将对由我方提交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违反上述承诺,我
单位自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风险以及违反履约承诺不良行为带来的一切后
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被发包人暂停或限制由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
珠)资格。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附件2:廉政合同/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廉政合同
(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项目)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
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
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
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
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
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
有关机关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
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
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私自
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
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承包人义务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礼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
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
外)及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
公用品等。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
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
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1~3年内
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
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
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本项目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xxxxxx项目监理合同
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
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
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
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
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
辆、贵重物品等;
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
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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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
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
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
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
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
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
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
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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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
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
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
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
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
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
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
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
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
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
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
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
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5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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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
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
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建设单位)执份,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执份,承包人执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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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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