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202402)
一、项目编号: JH24-211081-00080
二、项目名称: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石家庄村132号厂房
被投诉人1: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2: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相关供应商1: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石家庄村132号厂房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被投诉人)就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 2024年6月4日,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1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1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发送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答复通知书。2024年6月17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18日,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5日,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内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局
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02)
一、项目编号: JH24-211081-00080
二、项目名称: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石家庄村132号厂房
被投诉人1: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2: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相关供应商1: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石家庄村132号厂房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被投诉人)就环卫移动垃圾桶及配件采购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 2024年6月4日,保定洁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12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6月1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6月1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发送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答复通知书。2024年6月17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18日,采购人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6月25日,本机关依法组织专家论证,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内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辽阳市灯塔市财政局
2024 年 6 月 26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