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已经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 2024 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4〕6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该项目位于黄码镇盐河村,项目区面积0.2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2座,衬砌防渗明渠13条6.42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4座,栽植苗木67株。
2、招标范围: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该项目位于黄码镇盐河村,项目区面积0.2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2座,衬砌防渗明渠13条6.42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4座,栽植苗木67株。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质量目标: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注:每位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属乡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一个企业只可以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参与后续标段的入围和评审。
投标人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评标先后顺序,确定担任本单位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单项合同价32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黑臭水体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
注: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在本次投标单位在职期间业绩,不在本单位任职的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③或②+③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被中标公告或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变更或已完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原锁定平台进行销号)。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投标文件中最终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或系统变更后填报的项目经理一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作要求。
8、本项目使用“易掌田”高标准农田面部识别考勤系统,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现场人员一致,若中标后不能履行承诺,无条件接受合同价5%的处罚;且自愿配合完成人员变更,直至现场管理人员全部到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9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4.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大厅”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评分标准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江浦区武黄路与204乡道交叉口西32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261831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科技创业园北区1号楼211
联系人:褚工
电话:18762033662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黄码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已经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 2024 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4〕6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该项目位于黄码镇盐河村,项目区面积0.2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2座,衬砌防渗明渠13条6.42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4座,栽植苗木67株。
2、招标范围: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该项目位于黄码镇盐河村,项目区面积0.2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泵站2座,衬砌防渗明渠13条6.42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4座,栽植苗木67株。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质量目标: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2024年度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黄码片区),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注:每位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属乡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一个企业只可以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参与后续标段的入围和评审。
投标人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评标先后顺序,确定担任本单位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单项合同价32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黑臭水体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
注: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在本次投标单位在职期间业绩,不在本单位任职的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③或②+③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被中标公告或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变更或已完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原锁定平台进行销号)。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投标文件中最终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或系统变更后填报的项目经理一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作要求。
8、本项目使用“易掌田”高标准农田面部识别考勤系统,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现场人员一致,若中标后不能履行承诺,无条件接受合同价5%的处罚;且自愿配合完成人员变更,直至现场管理人员全部到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9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4.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大厅”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8) | 形式评审其他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其他 | 不同投标文件间未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 ||
2.1.2(12) | 资格评审其他标准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如下: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价32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黑臭水体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 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在本单位在职期间业绩,不在本单位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③或②+③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被中标公告或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变更或已完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原锁定平台进行销号)。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投标文件中最终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或系统变更后填报的项目经理一致。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a、b、c、d、e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将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6)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不达标的情形;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作要求。 |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
本项目使用“易掌田”高标准农田面部识别考勤系统,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现场人员一致,若中标后不能履行承诺,无条件接受合同价5%的处罚;且自愿配合完成人员变更,直至现场管理人员全部到场。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即可 |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 符合即可 | ||
2.1.3(9) | 响应性评审其他标准 | 投标范围 | 与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一致。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后90天。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投标人须根据自身采用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书,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否决。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有关要求。 | ||
安全文明措施费 | 是指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列支,施工单位使用,用于工程施工现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文明施工环境、保障施工安全的专项费用详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7】2号)。安全文明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时安全文明措施费总额按8万元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及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格式及备注要求进行逐项、合理报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该项目无青苗补偿费,项目区内清杂、矛盾调处等费用均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后期不得另行计取。 |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签字和盖章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每一页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 ||
备用金 | 备用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0万元计取,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否决条款 | 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 ||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此项不审查; | |||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
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 |||
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
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 | |||
⑨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未上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的; | |||
⑩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3.1.3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 |||
⑪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任意项不符合要求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21分 项目经理业绩及企业业绩:9分 |
附件: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70 | |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70 |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1、在评标基准价97%(含)~100%(含)之间的得70分; 2、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在评标基准价97%以下每超过-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1 | 以下评审内容须针对本工程实施内容编制,否则将酌情扣分。 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打分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 | 土方工程 | 3 | 针对本工程土方开挖、土方调配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 得1 分;方案中有切实措施,在项目进场前完成项目区内杂草、杂树、土方整理工作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防渗渠道机械施工 | 3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渠道机械浇筑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防渗渠道原材料选用、配合比试验方案合理得1分;养护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3 | 田间道路工程 | 3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田间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工艺合理、养护方案到位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4 | 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 | 4 | 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5 | 原材料质量保障 | 2 | 对各类原材料的采购、检测与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6 | 施工管理人员配置及重难点分析 | 4 | 1.方案中有落实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管理人员,且满足“易掌田”高标准农田管理系统面部识别考勤要求措施,且提供承诺书的得2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重难点分析准确且对策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7 | 安全文明施工 | 2 |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施工风险点分析准确全面得1分;文明施工措施合理,有切实举措推进项目区内杂树、杂草清理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最少得0分。 |
三 | 项目经理业绩及企业业绩 | 9 |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与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重复,评分标准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得分。 |
1 | 项目经理业绩 | 3 | 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325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黑臭水体等类似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25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黑臭水体等类似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江浦区武黄路与204乡道交叉口西32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261831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科技创业园北区1号楼211
联系人:褚工
电话:18762033662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黄码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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