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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项目编号:AA20240039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好不容易发现一个我公司满足的,公司近三年血亏到家了,感谢组织给我们东山再起的机会。想问招标人,招文对投标公司的财务状况无要求,是真的吗?我司除了这条都满足要求,会不会到时候中标了招标人领导又嫌弃我,不让我实施?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本项目无财务要求,我司存在财务亏损,本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请招标人确认。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尊敬的招标人你好,看到本项目要求很高,奖项很高级,要求的多名双注册人员也很高级,高级到目前全球只有某电子某第11设计院唯一满分,如此多此一举的招标行为想凸显出政府监督部门的无能吗?所有奖项都是网站公开,所有祖册人员在国家网站可查询,铁证如山,100年可追溯,请问审核本文件的区级干部是如何下笔签字通过的?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四:投标疑问
1、招标文件P8页第1.4.1项“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中“和”一字是否为笔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招标文件P10页第1.4.1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此处未勾选□,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的情形。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3、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更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避免评标过程以此出现乱废标行为,减少监督部门工作难度。
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4、请招标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均可为有效人员证书?
回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P18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8608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80000000.00元” 与 按照招标文件P16页“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 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0000.00 元×固定费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请招标人对上述问题予以澄清确认。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6、招标文件P1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约定内容”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因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请招标人请明确“(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要求 、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的内容可以由投标人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也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是否提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投标人是否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是否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回复: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9、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QZF签章版招标文件及CQZF签章澄清修改文件明确的格式为准。
10、招标文件P23页第3.7.3项“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签名要求?
回复: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因本项目工期紧且进度款付款比例低,为项目顺利推进,请招标人取消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改为现金支付工程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请招标人明确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出具的银行、比例、年化补偿利率、成本承担方以及成本支付周期和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仅有总工期要求,开竣工具体时间未作要求,是否自行拟定,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工期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需要开竣工时间,自行拟定。
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效果图是指BIM渲染图还是什么,能否具体说明。
回复:效果图指的是建筑外观效果图。
15、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概念方案技术图纸以及总图CAD版本。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16、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场地内(红线内)能否设置临建,有无具体位置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问题五:14.4 付款计划表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请明确汇票比例,授信额度是否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汇票比例,根据当期应付工程款资金情况执行。授信额度不存在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问题六:1、是否可提供结构专业图纸;
回复:本项目为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无结构专业图纸。
2、根据设计方案效果图,显示可能存在光伏屋面,该项目是否设置光伏屋面;
回复:需要设置光伏屋面。
3、第四章第三部分1.4.4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不一致,且业态与本工程不符;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4、第四章第三部分1.6.1发包人文件名称中技术标准与本工程业态不符,若未响应其技术标准是否作为技术标否决0分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5、第四章第三部分6.4.1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6、“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是否应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7、请提供dwg格式图纸(总图、1-15#单体建筑)及效果图、方案文本。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8、请提供用地红线图、规划用地条件函、地块的详细指标要求。
回复:详见“二、补遗部分”。
9、请提供方案审查意见回复及方案批复。
回复:已完成方案设计预审,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完成后,报送本项目优化设计方案进行正式审查。
10、方案文本无室外综合管网图(小市政图),请提供。
回复:由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考虑。
11、请提供场地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
回复:详见“二、补遗部分”。
12、请提供安评、环评报告。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项目前期可不做安评和环评,后期根据使用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按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环保手续。
13、设计说明中7~12#建筑均为辅助用房,实际每个房间有各自功能,名称可否按实际功能进行命名。
回复:投标人可以根据优化的设计图进行命名。
14、设计说明9.3.7(1#建筑一层)与11.5(动力站二层)条关于消防值班室设置位置矛盾,请明确。
回复:招标挂网方案设计说明中有两个消防控制室,投标人可根据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进行优化。
15、鸟瞰图效果与单体图立面不一致,鸟瞰图布局与总彩平布置也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七:建筑工程方案中的鸟瞰、总平和单体立面不一致,请问做设计方案以哪个为准?请确认下是否有一致的方案文本可重新提供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八:建筑工程方案中的鸟瞰、总平和单体立面不一致,请问做设计方案以哪个为准?请确认下是否有一致的方案文本可重新提供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九: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为了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建议去掉“最多”。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十:1、请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工期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需要开竣工时间,自行拟定。
2、请明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回复:本项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已接入项目用地边缘,容量大小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需求自行考虑。
3、请提供场地地勘报告。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根据中标单位优化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开展地勘工作。
4、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是否在总承包工期内,如是请明确具体工期要求。
回复:厂房的生产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本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内。
5、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在招标方案基础上优化调整?如优化规划格局、建筑单体平面、办公楼造型等。
回复:可以优化。
问题十一:
1. 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人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要求。
2.本次招标是施工图设计招标,那么就应该有正式的方案设计文本,但是却挂出概念性方案,而且概念性方案里面内容有很多非常明显的错误,严重怀疑是故意挂出来干扰潜在投标人。既然招标施工图了,肯定会有上专家会通过的最终设计文本。请招标人挂出正式方案文本。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十二:挂网的鸟瞰图效果与单体图立面不一致,鸟瞰图布局与总彩平布置也不一致,而且提供的是非常初步的概念性方案,并不是通过审批的方案文本,是挂网资料提供失误?还是希望投标人就按照这些不准确的资料来做设计方案?
请招标人提供准确的通过审批的方案文本及图纸(DWG格式)、效果图(JPG格式)。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问题十三:1、招标文件P8页第1.4.1项“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中“和”一字是否为笔误,请招标人明确。
2、招标文件P10页第1.4.1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此处未勾选☑,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的情形。
3、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更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避免评标过程以此出现乱废标行为,减少监督部门工作难度。
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4、请招标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均可为有效人员证书?
5、招标文件P18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8608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80000000.00元” 与 按照招标文件P16页“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 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0000.00 元×固定费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请招标人对上述问题予以澄清确认。
6、招标文件P1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约定内容”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因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请招标人请明确“(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要求 、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7、投标人是否提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承诺?
8、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是否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9、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0、招标文件P23页第3.7.3项“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签名要求?
11、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因本项目工期紧且进度款付款比例低,为项目顺利推进,请招标人取消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改为现金支付工程款。
12、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请招标人明确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出具的银行、比例、年化补偿利率、成本承担方以及成本支付周期和方式。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仅有总工期要求,开竣工具体时间未作要求,是否自行拟定,请招标人明确。
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效果图是指BIM渲染图还是什么,能否具体说明。
15、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概念方案技术图纸以及总图CAD版本。
16、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场地内(红线内)能否设置临建,有无具体位置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四的质疑回复。
问题十四: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此处的最多支付如何理解,是看关系还是看心情来定付款比例。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十五: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根据中标单位优化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开展地勘工作。
问题十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以当月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 60%。这是江津区还是白沙镇的特殊付款要求?渝建管〔2022〕238号文是不包含江津区域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七:1、请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2、请明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3、请提供场地地勘报告。
4、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是否在总承包工期内,如是请明确具体工期要求。
5、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在招标方案基础上优化调整?如优化规划格局、建筑单体平面、办公楼造型等。
回复:详见问题十的质疑回复。
问题十八:发包人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息由发包人承担吗?
回复:发包人不承担。
问题十九:P5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人员资质要求: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既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又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造价分项负责人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此要求是否设置不合理,人员要求过高,是否应该改为对职称的要求?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P5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人员资质要求: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既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又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造价分项负责人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以上两点疑似严重控标嫌疑,对于把项目做好没有任何帮助,一般来说不会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具有2个专业注册,如按照现在的设置招标条款逻辑,那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一个人把所有专业干完,不是更好?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一:我司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的是施工,请问提供该工程总承包业绩算是我单位的施工业绩吗?
回复: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问题二十二:请问财务无要求是什么意思?不管投标人企业实力,财务亏损也没关系?为了确保投标人具备足够的实力来履行合同,减少投标风险,提高竞争公平性,避免不具备相应能力和信誉的企业通过某些手段获取项目,建议招标文件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三:一、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请问:以上表述不明确,是否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二、招标文件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三、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本工程为交钥 匙工程,应完成达到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且功能齐全满足小区验收合格交付条件的所有工作,与本项目无关,请调整。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四、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住宅类项目室内施工图设计评审要点》,请核实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五、关于履约担保的约定条款,专用合同条件中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明确红名单单位减免比例,请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六、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此条款中未明确罚款金额以及累计违约金上限,请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 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QZF签章版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八、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符合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问题二十四:一、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请问:以上表述不明确,是否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招标文件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三、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本工程为交钥 匙工程,应完成达到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且功能齐全满足小区验收合格交付条件的所有工作,与本项目无关,请调整。
四、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住宅类项目室内施工图设计评审要点》,请核实
五、关于履约担保的约定条款,专用合同条件中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明确红名单单位减免比例,请明确。
六、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此条款中未明确罚款金额以及累计违约金上限,请明确。
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 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八、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二十三的质疑回复。
问题二十五:财建〔2022〕183号文、渝建管〔2022〕238号文要求,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请按文件内容调整进度款付款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能否理解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结算后支付至97%。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二十七: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渝建管〔2024〕38号文执行。
回复: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管〔2024〕38号文执行。
问题二十八:付款方式: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能否明确承兑汇票的比例。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汇票比例,根据当期应付工程款资金情况执行。授信额度不存在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问题二十九: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设置不合理。根据重庆市招投标,不能要求提供专项奖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该奖项指向性明确,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应设置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住房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 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的,每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1)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造价分项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重庆市招标文件模板明确规定,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专业负责人为双注册师,建议修改或删除本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一: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该奖项指向性明确,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应设置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住房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 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的,每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1)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造价分项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重庆市招标文件模板明确规定,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专业负责人为双注册师,建议修改或删除本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二:1.请问财务状况无要求,是否代表亏损企业也可参与项目投标?为了项目后期顺利推荐,建议修改为2020年、 2021年、 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勾选。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3.经筛查,商务部分可得满分的单位仅有一家: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既然有意向单位,那请问公开招标还有什么意义,何来公平一说?提前恭喜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中标。
回复:经市场调研,为充分发挥拟派主要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计价、投资成本等的有效把控,优选从业经验丰富的拟派主要人员的需要,具备竞争性,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问题三十三:请问商务部分的格式自拟吗?
回复:投标人格式自拟,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四: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可否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的内容可以由投标人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也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三十五:商务部分中,造价分项负责人要求同时满足土建和安装专业才可得分,请问这个设置有何深意,是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请招标人斟酌一下,建议取消该项得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六:请问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为人员缴纳的社保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要求。
二、补遗部分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修改为: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2条财务要求修改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1.4.1第3条业绩要求3.3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27530万元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修改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投标报价第3条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修改为: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367080000.00 元。
3.1设计费最高限价:
(1)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6080000.00元;
3.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
(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361000000.00元;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投标报价第4条限额设计和结算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方案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
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即¥380000000.00元),否则应调整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的,原则上以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进行结算。
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修改为: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形式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形式要求:修改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设计服务方案(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修改为:
(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修改为: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2)商务部分得分修改为:
(十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8修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工能要
求:修改为:(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要求, 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苗木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四)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名称修改为:重庆众能项目设计说明0202(1)、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筑工程方案(2)、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红线图、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
(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4.1 工程质量要求修改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要求, 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苗木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4.2 履约担保,修改为:
履约担保的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50%。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
方式一: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十七)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修改为: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50000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 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2)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限期改正,并按照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按照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和(或)违法分包相应转包和(或)分包合同的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违法转/分包商应在7天内撤离出场。
(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按照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6)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的约定,未经批准,擅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承包人擅自撤离施工现场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相应合同金额的 5% 支付违约金。
(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50000 /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 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8)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的违约责任:限期改正,并按照整改费用的 5% 支付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9)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指示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按照发包人修复缺陷费用的 2% 支付违约金。
(10)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
(1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2)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始工作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
(13)承包人未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或更换关键施工设备的违约责任:按 (50000)元/台·次支付违约金。
(14)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签约合同价的4‰/次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详见附件9安全管理协议)。
(15)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违约金额 (2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6)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结算审核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 (1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7)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移交全部和部分工程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种费用,并按结算金额或违约部分结算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18)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购买保险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合同条件18.5.3项[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执行外,每延迟1天,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9)发生第15.2.1项(10)目、15.2.1项(11)目、15.2.1项(12)目违约情形的违约责任:除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0)目的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3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不按承诺到岗的(第4.4.4项约定的情形除外),按履约保证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的,按签约合同价的(3)%/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20万,累计不超过200万;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3)%/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20万,累计不超过200万。
2)施工技术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1)目的六种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3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擅自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2)%/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10万,累计不超过100万。
3)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2)目的五种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1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
(20)其他: / 。
应当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提取届时有效的履约担保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若发包人提取履约担保相应金额,则承包人应在提取后7日内补足或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该违约金。
承包人必须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积极措施,满足合同要求,自行承担与纠正违约行为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八)招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文件执行。
(十九)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 修改为:
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
材料和设备(不包括专业设备材料)修改为:
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二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 目录 修改为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承诺
(八)其他资料
(二十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增加(五)近年财务状况表,相应文件序号顺延。
(二十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1. 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增加如下内容: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二十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增加特别注意第2条:
本项目开标将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二十四)补发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红线图,详见附件1。
(二十五)补发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详见附件2。
(二十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4(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修改为:
按月进度支付,以当月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60%,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其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为准,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50011620240428002020101].CQCF
附件2: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zip
附件1: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红线图.zip
(项目编号:AA20240039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好不容易发现一个我公司满足的,公司近三年血亏到家了,感谢组织给我们东山再起的机会。想问招标人,招文对投标公司的财务状况无要求,是真的吗?我司除了这条都满足要求,会不会到时候中标了招标人领导又嫌弃我,不让我实施?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本项目无财务要求,我司存在财务亏损,本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请招标人确认。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尊敬的招标人你好,看到本项目要求很高,奖项很高级,要求的多名双注册人员也很高级,高级到目前全球只有某电子某第11设计院唯一满分,如此多此一举的招标行为想凸显出政府监督部门的无能吗?所有奖项都是网站公开,所有祖册人员在国家网站可查询,铁证如山,100年可追溯,请问审核本文件的区级干部是如何下笔签字通过的?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四:投标疑问
1、招标文件P8页第1.4.1项“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中“和”一字是否为笔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招标文件P10页第1.4.1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此处未勾选□,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的情形。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3、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更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避免评标过程以此出现乱废标行为,减少监督部门工作难度。
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4、请招标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均可为有效人员证书?
回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P18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8608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80000000.00元” 与 按照招标文件P16页“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 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0000.00 元×固定费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请招标人对上述问题予以澄清确认。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6、招标文件P1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约定内容”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因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请招标人请明确“(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要求 、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的内容可以由投标人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也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是否提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投标人是否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是否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回复: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9、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QZF签章版招标文件及CQZF签章澄清修改文件明确的格式为准。
10、招标文件P23页第3.7.3项“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签名要求?
回复: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因本项目工期紧且进度款付款比例低,为项目顺利推进,请招标人取消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改为现金支付工程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请招标人明确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出具的银行、比例、年化补偿利率、成本承担方以及成本支付周期和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仅有总工期要求,开竣工具体时间未作要求,是否自行拟定,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工期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需要开竣工时间,自行拟定。
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效果图是指BIM渲染图还是什么,能否具体说明。
回复:效果图指的是建筑外观效果图。
15、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概念方案技术图纸以及总图CAD版本。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16、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场地内(红线内)能否设置临建,有无具体位置要求。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问题五:14.4 付款计划表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请明确汇票比例,授信额度是否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汇票比例,根据当期应付工程款资金情况执行。授信额度不存在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问题六:1、是否可提供结构专业图纸;
回复:本项目为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无结构专业图纸。
2、根据设计方案效果图,显示可能存在光伏屋面,该项目是否设置光伏屋面;
回复:需要设置光伏屋面。
3、第四章第三部分1.4.4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不一致,且业态与本工程不符;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4、第四章第三部分1.6.1发包人文件名称中技术标准与本工程业态不符,若未响应其技术标准是否作为技术标否决0分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5、第四章第三部分6.4.1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6、“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4)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是否应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7、请提供dwg格式图纸(总图、1-15#单体建筑)及效果图、方案文本。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8、请提供用地红线图、规划用地条件函、地块的详细指标要求。
回复:详见“二、补遗部分”。
9、请提供方案审查意见回复及方案批复。
回复:已完成方案设计预审,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完成后,报送本项目优化设计方案进行正式审查。
10、方案文本无室外综合管网图(小市政图),请提供。
回复:由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考虑。
11、请提供场地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
回复:详见“二、补遗部分”。
12、请提供安评、环评报告。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项目前期可不做安评和环评,后期根据使用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按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环保手续。
13、设计说明中7~12#建筑均为辅助用房,实际每个房间有各自功能,名称可否按实际功能进行命名。
回复:投标人可以根据优化的设计图进行命名。
14、设计说明9.3.7(1#建筑一层)与11.5(动力站二层)条关于消防值班室设置位置矛盾,请明确。
回复:招标挂网方案设计说明中有两个消防控制室,投标人可根据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进行优化。
15、鸟瞰图效果与单体图立面不一致,鸟瞰图布局与总彩平布置也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七:建筑工程方案中的鸟瞰、总平和单体立面不一致,请问做设计方案以哪个为准?请确认下是否有一致的方案文本可重新提供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八:建筑工程方案中的鸟瞰、总平和单体立面不一致,请问做设计方案以哪个为准?请确认下是否有一致的方案文本可重新提供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九: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为了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建议去掉“最多”。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十:1、请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工期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若需要开竣工时间,自行拟定。
2、请明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回复:本项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已接入项目用地边缘,容量大小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需求自行考虑。
3、请提供场地地勘报告。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根据中标单位优化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开展地勘工作。
4、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是否在总承包工期内,如是请明确具体工期要求。
回复:厂房的生产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本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内。
5、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在招标方案基础上优化调整?如优化规划格局、建筑单体平面、办公楼造型等。
回复:可以优化。
问题十一:
1. 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投标人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要求。
2.本次招标是施工图设计招标,那么就应该有正式的方案设计文本,但是却挂出概念性方案,而且概念性方案里面内容有很多非常明显的错误,严重怀疑是故意挂出来干扰潜在投标人。既然招标施工图了,肯定会有上专家会通过的最终设计文本。请招标人挂出正式方案文本。
回复:根据招标挂网的基础资料,结合投标人专业能力参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等规范可以自行优化方案设计。
问题十二:挂网的鸟瞰图效果与单体图立面不一致,鸟瞰图布局与总彩平布置也不一致,而且提供的是非常初步的概念性方案,并不是通过审批的方案文本,是挂网资料提供失误?还是希望投标人就按照这些不准确的资料来做设计方案?
请招标人提供准确的通过审批的方案文本及图纸(DWG格式)、效果图(JPG格式)。
回复: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已进行预审,投标人结合挂网方案文本自行进行优化。
问题十三:1、招标文件P8页第1.4.1项“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中“和”一字是否为笔误,请招标人明确。
2、招标文件P10页第1.4.1项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此处未勾选☑,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的情形。
3、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为更能保护业主利益,保证拟派人员完全到岗履职。避免评标过程以此出现乱废标行为,减少监督部门工作难度。
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作为投标人员有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
4、请招标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或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均可为有效人员证书?
5、招标文件P18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8608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80000000.00元” 与 按照招标文件P16页“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 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380000000.00 元×固定费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请招标人对上述问题予以澄清确认。
6、招标文件P132页“(二)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约定内容”按照“合同条款号”填写,因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请招标人请明确“(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要求 、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7、投标人是否提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承诺?
8、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P148页“(四)项目管理机构”中“各设计专业负责人”是否按招标文件P13页“6.5 专业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要求的设计人员填写?
9、PDF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0、招标文件P23页第3.7.3项“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签名要求?
11、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因本项目工期紧且进度款付款比例低,为项目顺利推进,请招标人取消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改为现金支付工程款。
12、招标文件P86页“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请招标人明确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出具的银行、比例、年化补偿利率、成本承担方以及成本支付周期和方式。
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仅有总工期要求,开竣工具体时间未作要求,是否自行拟定,请招标人明确。
1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效果图是指BIM渲染图还是什么,能否具体说明。
15、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概念方案技术图纸以及总图CAD版本。
16、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场地内(红线内)能否设置临建,有无具体位置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四的质疑回复。
问题十四: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此处的最多支付如何理解,是看关系还是看心情来定付款比例。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十五: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根据中标单位优化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开展地勘工作。
问题十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按月进度支付,以当月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 60%。这是江津区还是白沙镇的特殊付款要求?渝建管〔2022〕238号文是不包含江津区域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七:1、请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2、请明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
3、请提供场地地勘报告。
4、厂房的生产制造设备安装是否在总承包工期内,如是请明确具体工期要求。
5、设计方案是否可以在招标方案基础上优化调整?如优化规划格局、建筑单体平面、办公楼造型等。
回复:详见问题十的质疑回复。
问题十八:发包人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息由发包人承担吗?
回复:发包人不承担。
问题十九:P5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人员资质要求: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既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又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造价分项负责人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此要求是否设置不合理,人员要求过高,是否应该改为对职称的要求?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P5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人员资质要求: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既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又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造价分项负责人既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又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以上两点疑似严重控标嫌疑,对于把项目做好没有任何帮助,一般来说不会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具有2个专业注册,如按照现在的设置招标条款逻辑,那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一个人把所有专业干完,不是更好?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一:我司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的是施工,请问提供该工程总承包业绩算是我单位的施工业绩吗?
回复: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问题二十二:请问财务无要求是什么意思?不管投标人企业实力,财务亏损也没关系?为了确保投标人具备足够的实力来履行合同,减少投标风险,提高竞争公平性,避免不具备相应能力和信誉的企业通过某些手段获取项目,建议招标文件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三:一、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请问:以上表述不明确,是否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二、招标文件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三、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本工程为交钥 匙工程,应完成达到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且功能齐全满足小区验收合格交付条件的所有工作,与本项目无关,请调整。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四、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住宅类项目室内施工图设计评审要点》,请核实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五、关于履约担保的约定条款,专用合同条件中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明确红名单单位减免比例,请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六、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此条款中未明确罚款金额以及累计违约金上限,请明确。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 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QZF签章版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八、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符合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问题二十四:一、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请问:以上表述不明确,是否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招标文件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三、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本工程为交钥 匙工程,应完成达到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且功能齐全满足小区验收合格交付条件的所有工作,与本项目无关,请调整。
四、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住宅类项目室内施工图设计评审要点》,请核实
五、关于履约担保的约定条款,专用合同条件中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明确红名单单位减免比例,请明确。
六、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此条款中未明确罚款金额以及累计违约金上限,请明确。
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 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八、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按照电子投标制作软件显示的工期填写“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二十三的质疑回复。
问题二十五:财建〔2022〕183号文、渝建管〔2022〕238号文要求,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请按文件内容调整进度款付款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能否理解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结算后支付至97%。
回复: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
问题二十七: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渝建管〔2024〕38号文执行。
回复: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管〔2024〕38号文执行。
问题二十八:付款方式: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能否明确承兑汇票的比例。
回复:本项目不设置汇票比例,根据当期应付工程款资金情况执行。授信额度不存在占用发包方银行授信额度。
问题二十九: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设置不合理。根据重庆市招投标,不能要求提供专项奖项。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该奖项指向性明确,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应设置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住房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 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的,每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1)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造价分项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重庆市招标文件模板明确规定,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专业负责人为双注册师,建议修改或删除本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一: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电子工业工程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该奖项指向性明确,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应设置为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住房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 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的,每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1)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造价分项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重庆市招标文件模板明确规定,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专业负责人为双注册师,建议修改或删除本条。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二:1.请问财务状况无要求,是否代表亏损企业也可参与项目投标?为了项目后期顺利推荐,建议修改为2020年、 2021年、 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勾选。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3.经筛查,商务部分可得满分的单位仅有一家: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既然有意向单位,那请问公开招标还有什么意义,何来公平一说?提前恭喜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中标。
回复:经市场调研,为充分发挥拟派主要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计价、投资成本等的有效把控,优选从业经验丰富的拟派主要人员的需要,具备竞争性,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问题三十三:请问商务部分的格式自拟吗?
回复:投标人格式自拟,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四: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可否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的内容可以由投标人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也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三十五:商务部分中,造价分项负责人要求同时满足土建和安装专业才可得分,请问这个设置有何深意,是为意向单位量身定做?请招标人斟酌一下,建议取消该项得分。
回复:本条有修改,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三十六:请问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为人员缴纳的社保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社保的人员参与投标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要求。
二、补遗部分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修改为: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第2条财务要求修改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1.4.1第3条业绩要求3.3业绩规模要求:修改为:工程造价(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27530万元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修改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投标报价第3条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修改为: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367080000.00 元。
3.1设计费最高限价:
(1)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6080000.00元;
3.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
(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95%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361000000.00元;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投标报价第4条限额设计和结算修改为: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方案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
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即¥380000000.00元),否则应调整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的,原则上以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进行结算。
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修改为: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1)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形式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形式要求:修改为“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设计服务方案(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修改为:
2.2.2(1)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15分) | 设计服务方案(各专业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 2.5 分 编制要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动环、消防、智能化运维等各专业方案合理性、 完整性、各专业间协调性评价。 1)阐述详细合理,逻辑清晰严谨,可执行性强得2-2.5分; 2)阐述合理性、逻辑性和可执行性较好得1-2分。 3)阐述合理性、逻辑性和可执行性一般得0-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修改为:
2.2.2(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5分) | 设计负责人(3分) | 1.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每增加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该人员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 工业建筑 若同时设置了项目金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2)项目金额(若同时设置了以下两种及以上金额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27530万元及以上 工程费估算金额: 27530万元及以上 设计合同金额:456万元及以上 (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须达到该金额要求) (3)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 75000㎡ 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外国设计企业投标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含中文译本)。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2)已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地区,若业绩完成时间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实施之后的,应提供业绩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证明设计合格的业主证明,设计业绩的时间以业主证明中显示的设计合格时间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3.设计负责人奖项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或其参与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注: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选的《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建筑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中国建筑学会评选的“梁思成建筑奖”。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设计人员资质 (2分) | 电气分项设计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拟派人员注册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2)商务部分得分修改为:
3.2.1 (2) | 商务部分得分(B) | 设计负责人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统一进行评分。商务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设计人员资质 |
(十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8修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工能要
求:修改为:(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要求, 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苗木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四)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名称修改为:重庆众能项目设计说明0202(1)、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筑工程方案(2)、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红线图、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
(十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4.1 工程质量要求修改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要求, 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苗木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十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4.2 履约担保,修改为:
履约担保的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50%。
②红名单认定标准:
方式一:非联合体中标的,须中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并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其工作范围内。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十七)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修改为: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50000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 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2)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限期改正,并按照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按照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和(或)违法分包相应转包和(或)分包合同的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违法转/分包商应在7天内撤离出场。
(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按照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6)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的约定,未经批准,擅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承包人擅自撤离施工现场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相应合同金额的 5% 支付违约金。
(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 50000 /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 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8)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的违约责任:限期改正,并按照整改费用的 5% 支付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9)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指示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按照发包人修复缺陷费用的 2% 支付违约金。
(10)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按签约合同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
(11)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2)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始工作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
(13)承包人未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或更换关键施工设备的违约责任:按 (50000)元/台·次支付违约金。
(14)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签约合同价的4‰/次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详见附件9安全管理协议)。
(15)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违约金额 (2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6)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结算审核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 (1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
(17)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移交全部和部分工程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种费用,并按结算金额或违约部分结算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18)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购买保险的违约责任:除按通用合同条件18.5.3项[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执行外,每延迟1天,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19)发生第15.2.1项(10)目、15.2.1项(11)目、15.2.1项(12)目违约情形的违约责任:除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0)目的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3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不按承诺到岗的(第4.4.4项约定的情形除外),按履约保证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擅自更换的,按签约合同价的(3)%/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20万,累计不超过200万;被责令停止执业的,按签约合同价的(3)%/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20万,累计不超过200万。
2)施工技术负责人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1)目的六种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3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擅自更换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按签约合同价的(2)%/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10万,累计不超过100万。
3)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15.2.1项(12)目的五种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10000元/天·次计算违约金。
(20)其他: / 。
应当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提取届时有效的履约担保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若发包人提取履约担保相应金额,则承包人应在提取后7日内补足或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该违约金。
承包人必须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积极措施,满足合同要求,自行承担与纠正违约行为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八)招标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修改为: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文件执行。
(十九)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 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 修改为:
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
材料和设备(不包括专业设备材料)修改为:
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二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 目录 修改为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承诺
(八)其他资料
(二十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增加(五)近年财务状况表,相应文件序号顺延。
(二十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1. 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增加如下内容:
申请人:
地 址:
受益人:
地 址:
开立人:
地 址:
(二十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增加特别注意第2条:
本项目开标将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二十四)补发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二标段红线图,详见附件1。
(二十五)补发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详见附件2。
(二十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4(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修改为:
按月进度支付,以当月监理人、跟审单位(如有)和发包人审核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对应施工进度款的60%,在工程(完)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最多支付至应付施工进度款的 80%);在发包人按程序进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最多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其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前述招标人应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是等额的银行半年期承兑汇票。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为准,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50011620240428002020101].CQCF
附件2:周边市政道路及管网(大市政图).zip
附件1:江津区津西片区厂房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红线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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