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标公告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BWTC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相关知识培训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管理维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收集资料工作条件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保测评系统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HIS系统互联网医院门户网站系统LI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核心业务系统测评EMR系统集成平台系统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报告安全计算环境设计身份鉴别物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安全物理环境设计物理位置选择防破坏防雷击防火电力供应体系设计安全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管理机构设计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安全管理制度设计安全策略制定与发布评审与修订安全管理中心设计系统管理审计管理集中管控安全通信网络设计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安全区域边界设计边界防护安全建设管理设计移动互联安全安全运维管理设计云计算安全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管理密码管理恢复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项目测试验收等级测评等级保护差距性分析评估安全管理体系整改安全技术体系加固设计安全加固整改方案设计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咨询信息化建设针对现场测评安全整改测评指导协助服务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86-2241b3561055z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招标联系人冯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珊010-85343456
中标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686-2241B3561055Z(招标文件编号:0686-2241B3561055Z)
二、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9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时间 | 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燕翎、张燕辰、张梅艳、徐莉、冯国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6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10-58265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张珊、梁潇 010-85343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珊、梁潇
电 话: 010-85343456
BWTC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编号:0686-2241B3561055Z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四章采购合同………………………………………………………………3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投标邀请…………………………………………………………………2目录2022年6月
招标编号:0686-2241B3561055Z日期:2022年6月21日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五章采购需求………………………………………………………………40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2万元。注: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招标内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 包名称 | 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实施地点 | 备注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92 | 详见“采购需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地点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4)项目联系人:张珊、梁潇联系方式:010-85343456(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16室。(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19分;技术部分71分;价格部分1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评分方法和标准)。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10-5826573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采购人信息: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10-65072239电话:010-85343456联系人姓名:张珊、梁潇邮政编码:10002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开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电子信箱:bwtc0909@163.com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一说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批复或近三个月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打印并盖章。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纸质信息如下:
1.1.5“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1.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1.3“采购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1.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7.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2.7.1提供虚假的资料。1.2.7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2.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1.2.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3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2.8不符合上述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6.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1.6.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6.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6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5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4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6.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1.6.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6.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7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包括:1.6.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6.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6.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8.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承接服务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8.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3-1、附件13-2。1.8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5>扶持监狱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4>少数民族及支持边远地区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资金来源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8.5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1.8.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8.3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如供应商所投服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适用法律4.1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4.投标费用3.1就本招标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3.合格的服务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1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7.3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提出并送达澄清要求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3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6.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本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5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布。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9.2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9.1除非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标、包或者品目),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供应商(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9.投标文件构成
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声明附件3——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2-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2-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5——投标书(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部分:
1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附件13——企业声明函附件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1——拟派往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情况表附件10——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附件9——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
附件16——联合体协议(如适用)附件1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附件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1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3-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
9.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5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9.4所有供应商和提供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9.3除上述第9.2款外,投标文件还应当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附件18——其他资料附件17——分包意向书(如适用)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投标报价10.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页面大小应当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装订。10.1供应商投标的服务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前述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保证金11.6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11.5供应商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署。11.4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以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者可以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11.3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服务内容,逐一分项报价。11.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6)上标明投标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1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最迟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12.1款、第12.3款的规定的,按照本须知第20.1.2款处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上述其他形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1)支票(2)汇票(3)本票(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汇款12.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情形。13.投标有效期1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统一以支票或电汇形式退还。中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政府采购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12.7未中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将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2)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4.1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4.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地址。15.4在第15.1款、第15.2款、第15.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2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1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时,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6.投标截止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15.5拒收情形:15.4.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5.4.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16.3拒收情形:1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18.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3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20.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0.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0.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澄清与初审19.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组建评标委员会18.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0.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不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0.1.2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0.3.2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20.3.1投标文件的初审主要为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0.3投标文件的初审20.2.3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20.3.3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20.2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3.4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要求的;(4)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0.3.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10)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9)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机构、评标委员会工作的;(8)供应商在开标后到中标结果确定期间,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要求的;
20.3.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本采购内容中如有涉及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上述产品须为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3)投标文件未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的;(12)以可调整价格投标报价的;(11)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22.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情形。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者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者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3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技术服务项目偏离表。21.2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号(如有)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作为证明。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21.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者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4)售后维修服务、备件供应;(3)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2)技术服务项目有无偏离;(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2.2评标委员会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比较和评价时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2.1采购代理机构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2.5废标22.3如果供应商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供应商对其中的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5)供应商的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六确定中标23.1评标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评标方法22.5.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5.确定中标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1除本须知规定外,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1中标人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27.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书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供应商中标的权利。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不因此对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负有赔偿责任。26.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上述第24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签订合同27.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31.腐败和欺诈行为30.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有关人员披露。30.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和披露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或29.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2.1.1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32.1询问32.询问、质疑与投诉31.2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人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31.1.2“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31.1.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2.2.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2.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2.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2.1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质疑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2.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疑的,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32.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32.4供应商撤销质疑、投诉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3投诉(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33.4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支付。33.3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33.2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33.1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中标服务费32.5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附表1:资格审查表本资料表中(含技术文件中的“*”号)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号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容 |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20,0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 |
1.1 |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1 号电话:010-58265737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人:张珊、梁潇 电话:010-85343456传真:010-65072239 |
*1.2.1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2;注: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1.2.2 |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声明。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注: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1.3 |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的有关规定。 |
*1.8 |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若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以对该联合体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3-1、附件13-2。 |
7.1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提出并送达澄清要求至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应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12.1 |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1.8%(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支票 ,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特别提示:1、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响应方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2、采用支票形式的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0.1.2条相关规定处理。3、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4、如供应商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详见附件14. |
13.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14.1 | 投标文件:(1)纸质正本份数:1份(2)纸质副本份数:5份(3)电子文档:1份(U盘),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18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
23.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分值如下:详见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
*29.1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要求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2、履约保证金金额:/3、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5。 |
其他 |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7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8 |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
结论(合格/不合格) |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采购单位)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书(最终合同以医院审计处审计为准)第四章采购合同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2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本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 | |
3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4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签署、加盖公章 | |
5 | 联合体投标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6 | 报价修正 |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 |
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8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
9 | 投标响应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及缺漏,符合“*”号条款要求) | |
10 | 其他 | / | |
结论(合格/不合格) |
d.合同特殊条款c.合同一般条款b.《中标通知书》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文件
本合同总价(大写):元人民币。3、合同总价2、服务内容f.招标文件中除合同条款以外的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e.投标文件
6、合同的生效5、服务期限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4、付款方式分项价格(大写):元人民币。
地址: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名称:(印章)名称:(印章)买方:卖方: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内容合同一般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评估专家对该类项目内容和深度规定的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为甲方决策、评估提供政策、技术、经济、科学的依据。第二条委托要求(注:请根据具体项目需求详细填写本款内容,也可以附件形式列明。)(2)(1)乙方为甲方所委托的项目提供如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委托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第五条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委托项目咨询服务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地点)。第四条委托事项履行地点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委托事项完成期限
4、乙方应当对本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单独核算,以配合财政部门的延伸审计。(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填写)3、甲方不应当支付除委托报酬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乙方也不得要求改变报酬总额。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最终工作成果)经甲方评审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的%。(2)分期支付:甲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的%;(1)一次性支付: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委托报酬。2、甲方将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
4、其他担保形式:3、本项目经质量评审合格后,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质量评审结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或者“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款项。2、如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圆整(¥元整)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全面、彻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1、乙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即(大写)第六条履约担保(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和情况填写)
5、乙方自接到甲方提供的所委托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日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对该项目的委托。4、组织专家或者通过评估,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审和验收;3、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工作的进度;2、审定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计划;1、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工作成果或者相关文件;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2、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有权于收到上述资料后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补充、修改。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交的资料、数据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1、有权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委托报酬;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8、负责委托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7、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收集、整理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项目背景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并提供给乙方;6、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8、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以及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税负;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6、乙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委托项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5、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为甲方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4、乙方应当高效和经济地按专职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和惯例,以及咨询标准提供咨询服务;3、乙方在其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依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在规定的委托项目工作时间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
乙方须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确保项目实施队伍的稳定(项目技术人员名单和简历详见附件)。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因正当理由需要调整项目技术人员的,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2、项目技术人员资格1、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作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责范围包括:。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及技术人员要求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或者支付费用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委托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当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9、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4、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通过质量评审的,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依据。3、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并承担修改费用,并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或者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见。1、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后,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甲方聘请的专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第十条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评价、验收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方所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知识产权4、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年。3、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乙方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委托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或者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当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一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者其他资料归还甲方。1、乙方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委托报酬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部分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因甲方责任造成委托项目工作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或者返工重作的,应当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2、乙方保证委托项目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诉讼。如果甲方收到上述诉讼,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3)如乙方违反合同第十条约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的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理赔或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中出现错误,则乙方应当按甲方应当支付的委托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理赔或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支付委托报酬%的违约金;如超过约定期限日仍未能提交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其他合同双方承诺共同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第十五条廉政承诺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委托事项履行地点: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要求委托事项完成期限: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当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合同特殊条款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评价、验收9.2驻场人员要求:在等保测评服务期内即2022年、2023年提供一名人员驻场,驻场时间为每年3个月,提供测评指导协助服务。9、项目管理小组及技术人员要求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5、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地点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享受政策优惠扣除)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以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中涉及到需通过等保测评系统均需于合同中指定年份通过等保测评并获取对应纸质测评报告,合同中涉及备案系统均需于合同中指定年份完成公安系统备案并获得对应纸质备案证明。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地点1.采购项目(标的)实施的时间: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要求(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内容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一项 |
3.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合同中涉及到需通过等保测评系统均需于合同中指定年份通过等保测评并获取对应纸质测评报告,合同中涉及备案系统均需于合同中指定年份完成公安系统备案并获得对应纸质备案证明。2.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备符合采购人要求。1.符合采购人服务范围要求。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需满足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需要满足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需满足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4.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和质量标准。
积极响应国家网络安全总体方针,认真贯彻等级保护建设要求,提升自身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项目目标为了保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和应用数据安全,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相关规定,对医院的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相关工作,提升医院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满足主管部门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不仅是加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至此我国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方面已有法可依,保障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已上升到了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高度上。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公安部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各阶段进行了更新与完善,适应了现阶段网络安全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技以及新应用的发展要求。2019年5月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2.0)。为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持一致,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修改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全力配合国家法律的推广和落实。目前我国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已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国家层面相继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7日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标志着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继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后的第五大空间,在当前国际形势的背景下,网络空间将是我国一系列安全保护措施的重点实施领域。
1、2022年完成测评:HIS、互联网医院(二个三级系统),门户网站、LIS系统(二个二级系统)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相关规定,对医院的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相关工作,提升医院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满足主管部门对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政策要求,确保待测评的信息系统顺利通过等级测评,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本次项目包括:院内6个核心业务系统测评共7次,系统具体情况以及要求完成时间如下:项目范围通过对法律法规、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的的宣传与普及,提高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策略、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执行,推进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的结合与应用。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使信息系统安全现状,符合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公安部门的认可的信息系统备案和等级测评。依据等级保护2.0标准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体系的咨询与建设工作,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各项内容梳理清晰并细化,对该项工作充分了解。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确保此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请遵循以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国家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实施依据2、2023年完成测评:HIS、EMR、集成平台(三个三级系统)。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公信安[2007]1360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的HIS系统、LIS系统、门户网站系统、EMR系统、集成平台系统5个信息系统部署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本地机房。互联网医院系统部署在华为云平台。信息系统现状项目采购需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在等级保护体系设计前,需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信息系统进行调研,与相关业务负责人沟通,根据信息系统现状和业务需求,将相关标准与安全管理现状相结合,建立符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情况的等级保护防护体系。按照信息安全现状,详细分析实际需求,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等等级保护2.0标准,设计安全防护体系,利用本项目的实施逐步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整改、加固、落实,以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2、2023年完成测评:HIS、EMR、集成平台(三个三级系统)。1、2022年完成测评:HIS、互联网医院(二个三级系统),门户网站、LIS系统(二个二级系统)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要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邀请合格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对本院的HIS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LIS系统、门户网站系统、EMR系统、集成平台系统等6个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工作,确保待测评的信息系统顺利通过等级测评,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本次项目包括:院内6个核心业务系统测评共7次,系统具体情况以及要求完成时间如下:信息系统测评总体需求
安全计算环境设计。主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等方面。安全物理环境设计。主要包括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电力供应等方面。根据等级保护2.0标准的要求,需设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等级保护2.0体系设计项目具体需求供应商需为该项目配备技术能力优秀的现场实施人员,成立项目组,由专职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进度与内容管控,由专职质量工程师确保项目各阶段交付物符合质量要求,提升测评项目实施效率。
安全管理人员设计。主要包括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安全管理机构设计。主要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主要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与发布、评审与修订等方面。安全管理中心设计。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等方面。安全通信网络设计。主要包括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等方面。安全区域边界设计。主要包括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等方面。
项目主要流程及交付成果大数据安全。主要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建设管理等方面。移动互联安全。主要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云计算安全。主要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方面。安全运维管理设计。主要包括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管理、密码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安全建设管理设计。主要包括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测试验收、等级测评等方面。
主要成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报告》。需明确各不符合项在技术、管理、运维等各个层面可能造成的损害,梳理出不符合项危害程度,经过与业务管理人员协商沟通,确认对不符合项的容忍程度,对于必须进行整改的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针对不符合项提出相关的安全整改建议,用于指导信息系统完善自身的信息系统安全技术体系与管理体系,以满足国家等级保护相关要求。(2)等级保护差距性分析评估主要成果:《定级报告》、《备案表》和《专家评审意见》。初次进行等保测评的系统,需协助进行定级备案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等保定级备案
主要成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通过测评验证前期的整改加固工作的成果,验证系统是否还存在等级保护不符合项。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4)等级保护测评主要成果:《信息系统整改加固方案》。开展安全管理体系整改,对现有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管理流程进行补充和完善,将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的基线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行指导整改与完善。进行安全技术体系加固设计,需针对差距分析结果对信息系统相关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进行安全加固工作,同时对网络架构与管理制度层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给出合理的安全整改建议,并指导整改加固建设实施。(3)整改方案设计及加固
C、项目经理需至少有3-5年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实施经验,有较多医疗行业实施案例,对医疗行业的行标理解透彻;B、对国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有充分理解,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整体把控项目进度;A、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担任;*②投标人应选派专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能力:*①项目实施由投标人安排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配合采购人协调项目管理、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测试验收,以及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咨询服务,指导采购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等工作。采购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等要求:
▲④供应商需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机构推荐证书》。B、项目组成员均需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至少有2年以上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实施经验。A、项目组成员均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证书;*③供应商应团队能力:E、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能够依据测评报告模板要求编制测评报告,能够整体把握测评报告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D、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对测评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⑦服务期限: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要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1、针对现场测评结果,协助医院按期完成系统的安全整改,并对医院相关人员完成基于等保2.0的相关知识培训。⑥售后服务:*⑤供应商需在等保测评服务期内即2022年、2023年提供一名人员驻场,驻场时间为每年3个月,提供测评指导协助服务。
1.4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确,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以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1.1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2、附件目录1.7全部文件应当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1.6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审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1.5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声明附件3——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2-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2-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5——投标书(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部分: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附件13——企业声明函附件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1——拟派往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情况表附件10——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附件9——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附件8——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附件1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附件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1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13-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1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8——其他资料附件17——分包意向书(如适用)附件16——联合体协议(如适用)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项目实施期限 | 项目实施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当和附件6中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予以证明。说明:附件2-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3、此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密封提交,每投一包对应一份本开标一览表。2、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以供唱标使用。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4、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非法人企业,需要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2、事业单位法人,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至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失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注: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职务:被授权人姓名: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件2-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不适用)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注: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声明附件3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附件5投标书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一览表。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另提交开标一览表1份。(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贵方没收。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5、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电话:邮编:地址: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6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日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此价格包括备案、测评、测试、建议、分析、报告等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在此费用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 ||||
2 | 此价格包括备案、测评、测试、建议、分析、报告等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在此费用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 ||||
3 | 此价格包括备案、测评、测试、建议、分析、报告等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在此费用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 ||||
... | 此价格包括备案、测评、测试、建议、分析、报告等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在此费用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 ||||
合计金额(元)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报价应考虑全面、计算准确。分项报价表报价之和应与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如有更详细的分项报价,还应另页描述各项费用的名称及费用。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注: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商务偏离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付款条件等要求)填写;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应答 | 偏离(正/负/无) | 说明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附件8供应商服务项目偏离表3.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应标明“商务条款全部无偏离”。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商务条款偏离应列明;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应答 | 偏离(正/负/无) | 说明 |
2)对本次项目需求的理解1)整体服务方案需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内容等做出详细方案描述。附件9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供应商(公章):
注:供应商指定的,中标后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详尽的联系方法。每一供应商必须设立总负责人一名,全权负责有关的咨询查询、签订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事务。附件10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格式自拟,全部资料应准确详细,清晰明确。4)售后服务方案3)人员配备方案
项目负责人资料 | 姓名 | 出生年月 年 月 | ||
项目负责人资料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项目负责人资料 | 学历 | 技术职称 | ||
项目负责人资料 | 职务 | 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公司/项目/职务/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注: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若具有专业资质证书,请在专业认证项下注明,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附件11拟派往本项目其他团队人员情况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有无专业认证或相关执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致: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附件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地址: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公章:承诺方名称:特此承诺!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令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1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格式)附件13企业声明函日期:电传:邮编:电话:传真: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格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附件13-3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格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适用)(格式)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1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情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支付供应商应缴纳金额,但我方支付金额以人民币元为限。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采购人):编号:附件1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适用)(格式)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中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自拟。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注:附件16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格式自拟)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可加附页)附件18其他资料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及内容自拟。1.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采用分包意向协议方式必须提供;注:附件17分包意向书(如有,格式自拟)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分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10分 | 评审价格(10分) | 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商务部分 | 19分 | 供应商资质能力水平评价(9分) | 供应商具备: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得1分;4)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资质,得1分;5)CNERT/CC国家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省级(含)以上),得1分;6)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资质证书优秀级(CS4),得1分;7)公安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先进单位(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获得),得1分。注:需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商务部分 | 19分 | 业绩评价(10分) | 根据供应商(自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采购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承担类似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响应程度评价(23分) | 供应商技术服务需求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23分,其中有1项“▲”号条款不满足的扣4分,有1项一般条款不满足的扣2分,最低得0分。注:其中“*”号条款内容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评价(3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服务进行评价,包括:①总体设计实施计划、②进度流程安排、③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④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⑤交付及验收方案,共五项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其中每项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对本次项目需求的理解评价(5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包括测评系统的特点、运维模式以及运行现状的描述等内容进行评价: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人员配备方案评价(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价,内容包括:①组织架构建立、②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及配备情况、③岗位职责设置、④专业能力水平及从业经验情况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3分;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项目经理评价(4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等级测评师证书,在此基础上每具备一项以下资质证书加1分①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CIIP-A证书;②PMP证书;③CISP证书;④ISO27001LA证书。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技术服务部分 | 71分 | 团队其他人员评价(4分) | 团队其他人员具备:1、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个CISP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2、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个CISAW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编号:0686-2241B3561055Z中标结果公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名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金额:¥910,0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1.365万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名单: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项目实施期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指定时间
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5826573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电话:010-85343456项目联系人:张珊、梁潇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8534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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