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ksszf-cg-jc2024-015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婷0997-22820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21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阿克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项目联系电话0997-2282002
采购单位阿克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阿克苏市北京路 67 号(综合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7-2202602
代理机构名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7-2282002

    项目概况                                                    

    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SZF-CG-JC2024-015号 

    项目名称: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应在60天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鲁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路 67 号(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0997-2202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电 话:0997-2282002











附件信息:

  • JC2024-015阿克苏医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94.1K

  • 清单-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设施提升项目.zip

    7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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