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欣羽186057639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立颖180677233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关于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分别以项目代码2301-331022-04-01-804943、2309-331022-04-01-69206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分别为三门县荆港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港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人为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包括两个子项工程,具体如下:
子项1(矿山工程):三门下银岩山石料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 矿,开采标高为 178m至 3.5m,拟建矿区面积0.3712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资源量4600.65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 矿控制资源量1720.51m3(4370.09万吨),宕碴(风化层)控制资源量为91.86m3 (230.56万吨)。矿区范围内剥离物163.61 万m3(307.59万吨),剥采比0.09﹕1。开采期限5年,部分石料用于回填,多余石料拟用于砂石骨料加工。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拓开采 (包括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以及附属办公生活区、辅助设施工程 (含安全设施)建设、矿山管理、矿山运营服务。
子项2(土地整治):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本次招标为以下2个子项目: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占地面积约693.34亩,涉及宕渣回填约543.25万吨。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占地面积约2048.14亩,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面积约708亩,二期面积约757亩,三期面积约583亩。建设内容包括宕渣回填约796.85万吨;耕地垦造约1778.85亩,耕作土回填约106.89万立方米;新建田间道路7368米,用地面积约114.80亩;新建灌渠7564米、排渠5108米,用地面积约7.78亩;新建河道6835米,涉及河道驳坎约13670米,用地面积约146.71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为EPC M O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以及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内容,办理新增耕地水田指标申报备案通过、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子项1(矿山工程EPC M O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矿山开拓开采 (包括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以及附属办公生活区建设、辅助设施工程 (含安全设施) 建设、矿山管理、矿山运营服务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子项2(土地整治工程EPC M O工程总承包):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本次招标为以下2个子项目: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宕渣运输、回填、场地平整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宕渣回填、耕地垦造、耕作土回填、新建田间道路、新建灌渠、排渠、新建河道及河道驳坎、种植(水稻必须采用插秧,不得采用撒播)、三年管护期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2.3计划服务期
2.3.1子项1(矿山工程):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安全设施、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首次爆破作业时间计划为2024年4月,出料时间计划为2024年5月。批准开采的截止时间(2028 年 4 月 27 日),若在此时间内红线范围内未开采完的,招标人需要延期开采且矿管部门批准延期开采的,则继续开采,合同延迟至新批准的截止时间。若招标人不需要延期或矿管部门不批准延期的,则开采截止时间为2028 年 4 月 27 日;(3)安全设施及辅助设施、附属办公生活区的施工工期满足整体工程、行业监督部门及招标人需要;(4)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在开采截止时间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验收(若开采截止时间延长,则工期顺延)。
2.3.2子项2(土地整治):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总工期: 不超过 230 日历天。具体分项节点时间如下:①设计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如有)。②施工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200 日历天内所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总工期:不超过 5 年(含水稻种植、收割及三年管护期)。具体分项节点时间如下:①设计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如有)。②施工工期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一期、二期工程的水生作物种植,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并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2026年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并按上述要求通过验收上报备案通过。
2.4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2.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第(1)条的施工资质和第(2)条的设计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③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类似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年开采量(开山量)500 万吨及以上的建筑用石料矿开采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土地整理面积 1500 亩及以上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类或垦造类土地整理工程或单个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无在建工程。
(2)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无在建工程。
(3)土地整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无在建工程。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在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土地整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四人不得互相兼任。
3.3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和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权、责分工科学合理的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yzx.sanmen.gov.cn/)自行下招标文件、投标工具。
4.2 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4.3本次招标采用“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柳宙江15267252628。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sanmen.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
联系人:李欣羽                        联系人:周立颖、沈鑫侃、董成浩、戴太敏
电话/传真:18605763973                电话/传真: 18067723381 
 
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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