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烧结炉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dk-23h2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欣一凡025868581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梁彬010-68197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烧结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DK-23H26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烧结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
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烧结炉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烧结炉采购;
三、投标入资格要求
(001烧结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
效力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HTCC用设备的销售用户数量不低于3家。
(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2)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HTCC用烧结炉业绩数量不低于3台。(投标
文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
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
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
可,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
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
证明材料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
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加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到
gkzb68197261@163.com, 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问:2023年08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炉采购(招标编号:GKDK-23H260)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
五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烧结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烧结炉采购
(2)数量:1台
(3)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南京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江宁所区。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
效力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IITCC用设备的销售用户数量不低于3家。
(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2)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HTCC用烧结炉业绩数量不低于3台。(投标
文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
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
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
可,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
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日)。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
证明材料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
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09时至2023年7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
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欲参加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到
gkzb68197261@163.com, 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注原则上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发
票。
4.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4售卖截止后如不足三家将发布二次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09时00分,地
点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南楼201会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24号
联系人:卢欣一凡
电 话:02586858160/68005685
电子邮件: wzgybzbb@cet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1层
联系人: 李梁彬袁鹏
电 话: 010-68197261
电子邮件: gkzb681972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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