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STCF-XB-2025-2
1.3采购人: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最高限价:6,524,359.00元,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清运服务费为¥2,279,152.00元,另预留暂列金¥227,915.00元,总预算控制¥2,507,067.00元以内;
标段二清运服务费为¥1,939,132.00元,另预留暂列金¥193,913.00元,总预算控制在¥2,133,045.00以内;
标段三清运服务费为¥1,712,952.00元,另预留暂列金¥171,295.00元,总预算控制在¥1,884,247.00以内。
1.7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我公司项目需求,提供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市净水公司、广州市排水公司、花都排水公司、荔水湾公司及水博苑物业垃圾处理服务。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服务区域为白云区、花都区等;
标段二服务区域为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增城区等;
标段三服务区域为番禺区、荔湾区、海珠区、佛山三水区、顺德区等。
具体结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1.9评标原则: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开评标顺序: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顺序依次开标和评标。
(2)每个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该供应商将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工作。
(3)各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选取排名最高的合格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合格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次次高的合同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每个标段响应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则该标段流标。
(5)如出现标段二、标段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也是前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此时前一标段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情形的,前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增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前一标段将重新采购或由该标段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增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自来水公司、市净水公司、市排水公司、花都排水公司下辖的厂区和泵站以及荔水湾公司、水博苑、科学城排水项目的垃圾清运服务(包括厂区砂砾垃圾、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等),以上处理包含了做好物业现场垃圾清理、保障它们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最终合法处置等工作。采购人处理频率详见垃圾清运预算表,具体实施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合同期限:本项目三个标段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均为:2025年1月1日起(暂定,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至2026年4月30日。
2.3实施地点:
标段一服务区域为白云区、花都区等;
标段二服务区域为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增城区等;
标段三服务区域为番禺区、荔湾区、海珠区、佛山三水区、顺德区等。
具体结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环卫或垃圾清运等相关项目)且合同额达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含项目名称及双方主要信息、项目金额、项目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的合同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7)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8)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gzsun.com.cn//。
(4)客服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9160888联系咨询。
(5)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联系咨询电话:
采购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20-8730213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3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响应单位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5.5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响应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响应单位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响应单位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响应单位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4)响应单位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响应单位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响应单位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6)采购人不对响应单位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负责,如响应单位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经营发展部,电话:(020)8730213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室,电话:(020)8551231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6楼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邮 编:510430 | 邮 编:510060 |
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人:陈工 |
电 话: 020-87302132 电子邮箱:stcfjyb@163.com | 电 话:020-83546109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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