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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异地缴交罚款终端代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HZN2019-042)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欢迎收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并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单价上限为2.0元/笔。
3. 服务期:2019年度。
4.采购内容、数量、时间:
为贯彻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交警的便民服务水平,2009年由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牵头,由省交管局、广东银联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全省交通违法异地自助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提供给广大市民以自助的方式“一站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系统于2009年正式启动,并于2010年在江门和阳江两地开始试点,同年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推动该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的实施。
2011年,系统开通了全省除深圳地区以外的交通违法办理服务,并于同年6月完成全省各地市交警大队的自助终端布设。2012年,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第二次联合发文推动本项便民措施的落实,好易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渠道的终端网络铺设。
为提高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水平、减轻交通违法窗口及银行缴款窗口压力、加快交通违法罚款入库进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推广应用异地缴交罚款终端系统的部署,结合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实际及近期珠海将推出“一般程序简易化处理”的便民措施,我队有78台终端机同时在线运行。为保障异地缴交罚款终端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作用及交通管理服务效能,我队拟以2元/笔的服务费用标准向“好易公司”支付异地缴交罚款终端代收服务费用。按照目前平均每月超过3.3万笔业务量来计算,2019年度我队约需通过异地缴交罚款终端完成40万笔业务,约需支出经费人民币800000.00元。
5.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授权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谈判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单一来源文件附件);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6.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1日,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6.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6.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3.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仅作为购买标书使用,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资格审查的义务和责任。
6.3.3.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7.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7.1.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6月13日 9:00 - 9:30;
7.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年6月13日 9:30;
7.3.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开标室。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联系人:陈康华 电话:0756-8641713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代理机构: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联系人:张富哲 联系电话:0756-2897761
监督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传真:2602075
9.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户 名: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银行账号:44350201040031189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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