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延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瑶瑶0527-812391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7502001001

江苏苏铝博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铝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经宿迁高新备[2023]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陆庄路以南、嘉陵江路以东。

1.2 目规模:苏铝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包含1#车间,1#车间内氧化池,室外污水池和围墙,西门卫,室外道路等附属工程。

1.3 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计质量标准:依据地质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发包人要求等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最终设计成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时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等(室外配套除外)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当地审图机构的图审后付至设计合同价款的80%,室外配套图纸通过图审后付至设计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采购及施工:施工至±0.00后支付该部分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全部封顶且施工图预算审核通过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的10%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监管账户并接受发包人监管。)

1.6 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

土石方、砂石垫层、建筑、结构、门窗(铝合金玻璃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配电房(配电房所有发电机组、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设备均不含)、氧化池及污水处理池(设备均不含)、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防雷、室外附属(道路、停车位、停车棚、雨污水管网)、厂房装修装饰、室外智能化(监控、生产所用强弱电均不含)、标识标线、围墙、大门(含门卫房)、电气、停车管理系统(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各专项图纸范围内洞口预留、临时设施(含现场办公用房的搭建、水电、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办公用具、景观、围墙、大门)、智慧工地、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 ,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简述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第一轮:技术标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2)“合格”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第二轮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任何评审。

第一阶段第二轮:资信评审 16分)

第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44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4.6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 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且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 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且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a.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b.业绩证明材料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

4.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4.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个。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5  10  09  00 分至 2023 年 05  16 17 时 3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6  09  09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苏铝博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延鹏

联系电话:0527-844983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义乌精品街二期19幢26-3

联系人:陈瑶瑶

联系电话:0527-81239158/15252887800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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