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hpc-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谢翌涛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凯钟15709608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HPC-2023-00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7.32万元,招标人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建设提升泵站4座、沟道清淤疏浚 4280 米、安装 DN200PE 输水管道 584
米、安装 DN160PE 输水管道225米、新建φ1000*4m斗沟尾水(带闸)1座、新建Φ600*4m斗
沟尾水1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
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入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16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02
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邮箱、等投标信息发送至1062855502@qq.com 进行登记或至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现
场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
连东路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
连东路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兰县
洪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招
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洪广镇洪广村、金沙村、高荣村。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提升泵站4座沟道清淤疏浚4280米安装 DN200PE 输水管道584
米、安装 DN160PE 输水管道225米、新建φ1000*4m斗沟尾水(带闸)1座、新建φ600*4m斗
沟尾水1座。
2.3 招标范围第三排水沟(洪广段)沿线渔业排污口污水截流利用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27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
3.2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3.5 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
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6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02日18时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等投标信息发送至1062855502@qq.com 进行登记或至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
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 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现场登记。登记后,
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地点: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翌涛
电话:13895680925
招标代理: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凯钟
电 话:1570960877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点: 贺兰县洪广镇洪运东路1号
联系人:谢翌涛
电话:13895680925
招标代理: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联系人:胡凯钟
电 话:15709608776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贺兰县洪广镇洪运东路1号
联系人:谢翌涛
电 话:138956809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 531号办公楼321室
联系人: 胡凯钟
电 话: 15709608776
电子邮件: 10628555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匝狐沈(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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