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大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其余内容不变。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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