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黄河大街、香山路、海河街、九华山路、公园路、韶山路、南关路、佛顶山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06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高鹏飞
中标联系人高鹏飞
公告正文
我要投标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黄河大街、香山路、海河街、九华山路、公园路、韶山路、南关路、佛顶山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0649 工程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黄河大街、香山路、海河街、九华山路、公园路、韶山路、南关路、佛顶山路)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0649001001 标段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黄河大街、香山路、海河街、九华山路、公园路、韶山路、南关路、佛顶山路)
建设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市政园林所 填报单位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06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建设地点 桓仁县城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桓仁水益工程有限公司 高鹏飞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00511014 96.000000% 20210610-20221030,507日历天 合格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83.39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桓仁水益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桓仁木盂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桓仁城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高鹏飞 魏丽君 李艳伟
施工项目负责人 高鹏飞 魏丽君 李艳伟
设计项目负责人 王喜锋 王绍伟 高梅
施工负责人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EB[2014]0319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51101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EB[2014]03190],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200060],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12000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EB[2018]05758],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01968051]
设计负责人资质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02100079]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73101148]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173700725]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00511014 01200060 01968051
投标报价 96.000000% 95.100000% 96.900000%
工程工期 20210610-20221030,507日历天 20210610-20221030,507日历天 20210610-20221030,50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评审得分 83.39 48.15 46.34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桓仁水益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费报价为:933000元,规费报价为:8%,施工费费率报价为:96%,第二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桓仁木盂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费报价为:930000.00元,规费报价为:7.1%,施工费费率报价为:95.1%,第三名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桓仁城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勘察设计费报价为:935000元,规费报价为:8.9%,施工费费率报价为:96.9%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6/07 14:00:19
封铭 签于 2021/06/07 16: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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