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2849.04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d-202409-230406-028425
预算金额2849.04元
招标联系人-15146822520
中标联系人-13089716565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20240927-230406-035831

二、合同名称: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9-230406-028425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146822520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地址:育才街道

联系方式:130897165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个) ¥2,849.04 ¥2,849.04 商业险保费合计2849.04元,包含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赔偿限额)121900.00,保险费小计696.48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赔偿限额)2000000.00元,保险费小计537.37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保险金额(赔偿限额)50000.00元,保险费小计138.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保险金额(赔偿限额)4座x50000.00元,保险费小计345.07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共享保额,保险费小计42.12元;商业险保费合计:1759.04元;交强险保费合计:950.00元;车船税税款合计:140.00。

合同金额: 2,849.04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玖元零肆分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9日至2025年09月29日

履约地点:新华镇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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