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8.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zb-24z221
预算金额78.3万元
招标公司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0375-2787575
中标公司河南派普斯实业有限公司7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2 招标编号:ZPZB-24Z221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6月13日
2.2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派普斯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3000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0天内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97.92,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时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95.57,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5560元
交货期:45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4.28,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87718
业主单位: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淅川县厚坡镇移民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香九厚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13071768173
邮 箱:yuhx201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肖女士(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0375-2787575
邮 箱:xbz-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2 招标编号:ZPZB-24Z221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4年6月13日
2.2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1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派普斯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83000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0天内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97.92,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新时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95.57,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5560元
交货期:45天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84.28,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87718
业主单位: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淅川县厚坡镇移民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香九厚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13071768173
邮 箱:yuhx201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肖女士(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0375-2787575
邮 箱:xbz-yw4@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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