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66-23a3sxqy26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小保当一号煤矿矿井辅助运输整体承包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6-23A3SXQY26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保当一号煤矿矿井辅助运输整体承包运营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小保当 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 责任公司受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小保当一号煤矿矿井辅助运输整体承包 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小保当一号煤矿矿井辅助运输整体承包运营项目
招标编号:0866-23A3SXQY2681
招标内容:1.乙方负责乙方自有辅助运输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检验、故障排除、备 件消耗、油脂消耗及材料消耗、水、电等全部费用确保正常运行。乙方自有车辆以租赁形式供 甲方使用,所有车辆必须是三证齐全符合国家煤矿安全规定的国III标准车型和电动车型。
2.乙方负责甲方自有辅助运输车辆的管理及使用,确保正常运行,其中甲方自有辅助运输 车辆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甲方自有辅助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检验及所需油脂 耗材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驾驶员的雇佣和管理。
4.根据车辆使用需求,统一调配车辆以满足生产需求,在双方共同确定的车辆总数和出车 率范围内满足生产需求。
5.乙方提供车辆范围:生产指挥车、材料车、防爆装载机、运人车及生产所需的工程车辆。
序 号车辆名称数量(不 低于)( 辆)主要技术参数主要用途备注
1WCJ5E(A)自卸车5功率110kW,车厢容积3.4(m?)最大额定载荷5000Kg,中型材料 车运输井下支护 材料、设备、干料等防爆 柴油 车

2WCJ8E(A)自卸车40功率llOkW,车厢容积3.8(m?),最大额定载荷8000Kg,中型材料 车运输井下支护 材料、设备、干料等防爆 柴油 车
3WC19R(A)运人车5功率74kW,额定载19人运输井下人员 升入井防爆 柴油 车
4WC5R指挥车 1功率60kW,核定载5人,4×4分时 四驱驱动生产指挥和井 下零星人员运 送防爆 柴油 车
5WC9R指挥车10功率60kW,核定载9人,4X4分时 四驱驱动生产指挥和井 下零星人员运 送防爆 柴油 车
6WCJ8E防爆柴油运管 车10功率llOkW,最大额定载荷 8000Kg,中型材料车运送长管材、溜槽等长材料防爆 柴油 车
7JC4E(A)防爆柴油混 凝土搅拌车1功率110kW,最大额定载荷8500Kg混凝土运输防爆 柴油 车
8WCB- 3防爆柴油火工品车1功率75kW,最大额定载荷3000Kg火工品运输防爆 柴油 车
9WCJS3E(A)防爆柴油 双向顺槽车1功率75kW,额定载重最大载3000K g运输井下支护 材料、设备、托辊等防爆 柴油 车
1 0WCJ5ES防爆柴油洒 水车1功率110kW,额定载重最大载荷30 00Kg井下巷道冲洗防爆 柴油 车
1 1WCJ5XE(A)防爆柴油 吸污车1功率llOkW,额定载重最大载荷50 00Kg井下巷道积水、淤泥清理防爆 柴油 车
1 2WCJ5GE(A)防爆柴油 升降车1功率110kW,额定载重最大载荷 5000Kg井下巷道登高 作业及设备检 修防爆 柴油 车
1 3ZL20EFB(B)防爆柴 油装载机1功率75kW,额定载重最大载荷 2000Kg井下巷道出渣防爆 柴油 车
1 4ZL30EFB(B)防爆柴 油装载机1功率llOkW,额定载重最大载荷 3000Kg井下巷道出渣防爆 柴油 车
1 5ZL20EFB(B)防爆柴 油起底破碎机1功率75kW巷道破碎、起 底防爆 柴油 车
1 6ZL30EFB(B)防爆柴 油起底破碎机1功率llOkW巷道破碎、起 底防爆 柴油 车

1 7WLR-5座电皮卡2功率93kW,额定载5人,蓄电池形 式,行驶里程≥80Km生产指挥和井 下零星人员运 送防爆 电车
1 8WLR-19座运人车10功率93kW,额定载19人,蓄电池 形式,行驶里程≥80Km生产指挥和井 下零星人员运 送防爆 电车
1 9WLR-10座客货车5功率93kW,额定载10人,蓄电池 形式,行驶里程≥80Km生产指挥和井 下零星人员运 送防爆 电车
2 0WLL-5防爆电动料车1功率93kW,最大额定载荷5000Kg,蓄电池形式,行驶里程65Km运输井下支护 材料、设备、干料等防爆 电车

备注:车辆名称仅供参考,投标人提供车辆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即可。
服务期:2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须为防爆胶轮车制造厂家或者具备该项目运营能力的供应商:
3.2.1防爆胶轮车制造厂家具有能够生产招标人所需相同或类似型号车辆的能力,须提供 有效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安标证书须包含乙方车辆明细表中所有车辆,生产单位名称、安 标证书持证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2具备承运项该目能力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安标证书须包含 乙方车辆明细表中所有车辆,生产单位名称、安标证书持证人必须与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并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车辆需求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以车辆购买或者租赁合同为准,合同复印件 应清晰明了,有合同签署双方的盖章页,合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3必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 少于3份(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复印件应清晰明了,有合同签署双方的盖章页,合同复 印件应加盖公章);
3.4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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