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峰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8]dxgc[cs]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596-5292056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凤玲181504143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DXGC[CS]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峰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合同支付方式修改
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 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 “7 ★ 其他:1、工程量完成4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2、工程量完成8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核审定且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后,再申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5、承包人在提交交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壹年,期满后提交期满质量合格证书,发包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修改为:“7 ★ 其他:1、工程量完成4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2%,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2、工程量完成8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4%,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核审定且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后,再申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5、承包人在提交交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壹年,期满后提交期满质量合格证书,发包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文峰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96-529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联系方式:18150414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凤玲、陈婷婷
电话:18150414314
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DXGC[CS]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峰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合同支付方式修改
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 第三章 三、商务条件 “7 ★ 其他:1、工程量完成4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2、工程量完成8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核审定且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后,再申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5、承包人在提交交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壹年,期满后提交期满质量合格证书,发包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修改为:“7 ★ 其他:1、工程量完成4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2%,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2、工程量完成80%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4%,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实际计量,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核审定且工程资料全部归档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后,再申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经监理单位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5、承包人在提交交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壹年,期满后提交期满质量合格证书,发包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文峰镇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96-529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5楼)
联系方式:18150414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凤玲、陈婷婷
电话:18150414314
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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