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
金额
3042.4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290601800383001
预算金额304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建清159606832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

项目编号:
E3506290601800383001
地区:
华安县
来源平台: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9-14 10:02:31

业主单位:
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6290601800383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14 09:38:31

项目名称: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区配套设施

项目地点:
华安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042.46万元,划分为A、B两个标段:本标段场平工程填方量116.44万m3,挖方量143.14万m3,总清表量86281立方米,池塘总清淤量6763立方米,临时排水沟总长1034米。

项目联系人姓名:
童建清

联系方式:
15960683267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90601800383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14 10:02:31

招标项目名称: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华安县

招标人名称:
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码:
1135062900393540XA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510521746912970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标段



标段1: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

标段(包)编号:
E3506290601800383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一期—生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场平土方工程)A标段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需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 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⑥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将视同其放弃回复和澄清。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111.75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9-14 00:00:00

工期(日历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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