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租赁项目
金额
6.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ZJCQ202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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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租赁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5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3 |
挂牌日期 | 2022-12-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1、广告位广告经营权用途仅限于发布户外广告; 2、出让价款(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租金)以本项目最终的成交价格为准; 3、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双方签订合同时实际约定的为准。在出让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承租方无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在抵扣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双方办结移交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4、委托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施使用权属清晰,若因权属问题出现任何争议导致承租方无法发布广告的,委托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予以解决,使用期相应顺延。若未能解决,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委托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出让价款,委托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设施的结构与外观,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分广告设施广告经营权; 6、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先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完毕后,提交《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单位公章)到组织方(交易中心)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7、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及参与竞价者、竞得人均视为接受本《公开竞价书》、《公交车站候车棚广告位广告经营权出让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意向竞买人如有疑问须在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竞拍前)向委托方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正常开展网络竞拍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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