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2 工程名称: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
2.3 建设地点:菊海五中沟南侧,西至连栋大棚南北路,南至浣鹤河。
2.4 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等施工,主要内容为外购种植土,要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打堆测绘后回填,外购土方约10974.6m³,30公分深种植土覆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测绘报告为准。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44.66万元。
2.7 工期要求:25日历天,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4月14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测绘报告、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12 其他:购置土壤属性必须是偏粘性的种植土,并且三年内未种植过菊花。积土前由菊海生产技术部、安全建设部、菊海办公室等部门派人现场确定土方来源及土方质量方可开始施工。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工程付款方式
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工程余款;
4.3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89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的账户。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9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sheyang.yancheng.gov.cn
(2)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3)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9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网上报名发售,投标人添加报名联系人微信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联系人:杨林权,联系电话:18052970625(微信同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G228国道西侧
联 系 人:丁盛
联系电话:13515132448
代理机构: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1号楼4楼
联 系 人:杨林权
电 话:18052970625
本招标项目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2 工程名称: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
2.3 建设地点:菊海五中沟南侧,西至连栋大棚南北路,南至浣鹤河。
2.4 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鹤乡菊海园区微地形观赏花田积土工程等施工,主要内容为外购种植土,要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打堆测绘后回填,外购土方约10974.6m³,30公分深种植土覆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测绘报告为准。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44.66万元。
2.7 工期要求:25日历天,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4月14日,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测绘报告、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12 其他:购置土壤属性必须是偏粘性的种植土,并且三年内未种植过菊花。积土前由菊海生产技术部、安全建设部、菊海办公室等部门派人现场确定土方来源及土方质量方可开始施工。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工程付款方式
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70%且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工程余款;
4.3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89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的账户。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部分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9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sheyang.yancheng.gov.cn
(2)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3)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9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网上报名发售,投标人添加报名联系人微信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联系人:杨林权,联系电话:18052970625(微信同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鹤乡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G228国道西侧
联 系 人:丁盛
联系电话:13515132448
代理机构: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1号楼4楼
联 系 人:杨林权
电 话:180529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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