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审前公示
(项目编号:TY2023WB-DY157)
一、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7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推荐供应商为:包件1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
包件2 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包件3 承德市五岳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包件4 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包件5 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包件6 北京东方瑞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包件7 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
包件1: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1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轨道衡检测技术服务费 |
BDG-100 |
台 |
36 |
8000 |
|
2 |
1 |
轨道衡测试技术服务费 |
GCU-00 |
台 |
5 |
9000 |
|
|
3 |
1 |
超偏载技术服务费 |
CPZ-100 |
台 |
23 |
10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测试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检定测试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2: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2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2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 |
BDG-100 |
台 |
12 |
8000 |
|
2 |
2 |
超偏载技术服务费 |
GCU-100 |
台 |
6 |
12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3: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3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3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 |
BDG-100 |
台 |
27 |
8000 |
|
2 |
3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宽轨动态) |
BDG-100 |
台 |
1 |
8000 |
|
|
3 |
3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宽轨静态) |
BDG-100 |
台 |
8 |
10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4: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4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4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服务费 |
CPZ-100 |
台 |
7 |
12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5: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5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5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超偏载技术服务费 |
CPZ-100 |
台 |
1 |
10000 |
|
2 |
5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 |
BDG-100 |
台 |
2 |
8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6: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6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6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超偏载技术服务费 |
CPZ-100 |
台 |
8 |
12000 |
|
2 |
6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宽轨) |
GCU-100 |
台 |
2 |
10000 |
|
|
3 |
6 |
轨道衡技术服务费(静态) |
GCS-100 |
台 |
4 |
5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包件7: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7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7 |
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 |
超偏载技术服务费 |
CPZ-100 |
台 |
1 |
12000 |
|
准入条件:
1.服务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服务单位所供提供的服务必须具备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资质,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近三年有开展动态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调试、维修业务;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采购方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所现就货运计量检测监控设备技术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年 8 月 17 日,北京时间11: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
联系人:赵洁清
电话:18299100270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媛媛
电 话:0991-7876197
电子邮箱:136742312@qq.com
开户单位: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日期: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