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房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先生177708209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307-361121-04-01-53073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东坞村1号302室。
2.3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000亩,1000亩土地有机提升改良,智能化蔬菜大棚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青少年应急安全沉浸式VR智慧学习工场,有机蔬菜种植、加工,土壤有机提升改良,年产50万吨有机肥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景区建设,河道治理,儿童游泳体验区,游戏、娱乐区。项目建成后集农业科技种植、农业加工、有机肥生产、青少年安全教育、文化娱乐、乡村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乡村生态旅游综合体。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等工程相关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采购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6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需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需无在建项目。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开标前近五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已完工工程建安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含)以上建筑类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关于信誉承诺,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12)附1”)。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12)附1”)。
3.7信用中国:投标人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联合体: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发送信息至741062440@qq.com邮箱申领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0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7.2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东坞村1号302室
联 系 人:房先生 电话:15814888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联 系 人:喻先生、秦先生 电话:17770820913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307-361121-04-01-530736》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广信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东坞村1号302室。
2.3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000亩,1000亩土地有机提升改良,智能化蔬菜大棚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青少年应急安全沉浸式VR智慧学习工场,有机蔬菜种植、加工,土壤有机提升改良,年产50万吨有机肥配套设施建设,乡村景区建设,河道治理,儿童游泳体验区,游戏、娱乐区。项目建成后集农业科技种植、农业加工、有机肥生产、青少年安全教育、文化娱乐、乡村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乡村生态旅游综合体。
2.5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等工程相关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采购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6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管理机构人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需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需无在建项目。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开标前近五年(以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已完工工程建安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含)以上建筑类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关于信誉承诺,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12)附1”)。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中(12)附1”)。
3.7信用中国:投标人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联合体: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发送信息至741062440@qq.com邮箱申领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0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7.2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中漫护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广信区应家乡东坞村1号302室
联 系 人:房先生 电话:15814888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金环路318号鸿亿朝阳滨江中心1号楼9楼
联 系 人:喻先生、秦先生 电话:17770820913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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