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那卜镇菠萝蜜种植基地设施农业配套厂房项目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9002856025649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云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琼琼0775-822960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那卜镇菠萝蜜种植基地设施农业配套厂房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5649001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变更内容
更正前内容:
序号
章节
更正前内容
现更正招标文件内容为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
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
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
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
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
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
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
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
2 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
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
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
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
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
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
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
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
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
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 60%-0%)×企
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
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
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
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
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
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
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
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
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
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
评价分由评委在 玉林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诚信平台信息发布的施
工企业诚信分栏目中 查询。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1.根据“玉住建管【2023】27 号”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
①废止《关于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应用的通知》文件。
②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工作。
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停止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如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资信标中涉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2.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①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 号),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
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
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
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
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
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
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
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
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
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
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
【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
照执行。】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
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
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
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
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
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
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
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
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
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
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
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
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
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平
台信息发布的施工企业诚信分栏目中查询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3、1.根据“玉住建管【2023】27 号”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
①废止《关于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应用的通知》文件。
②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工作。
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停止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如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资信标中涉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
2.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①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 号),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
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
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
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按《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玉住建管〔2023〕27 号文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以调整后的为准,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博白),按系统流程获取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导致前后不一的情形,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特此公告。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博白县新农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八楼
联系人及电话:钟云   0775-832128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博白县高速路出口往西800米昆仑·华府2栋2单元11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琼琼    0775-8229600
 
 
 
招标人名称:博白县新农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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