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技术监督中心用仪器仪表(07)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wzgk429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庆油田物资公司资产装备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爽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微0459-5727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技术监督中心用仪器仪表(07)
技术监督中心用仪器仪表(07)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ZGK42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技术监督中心用仪器仪表(07),招标人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资产装备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资产装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技术监督中心用仪器仪表(07)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2.4交货地点:合同中指定的交货地点。
2.5选商方式:选取中标人。
2.6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投标人营业执照不体现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带有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基础信息”截图;
3.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招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不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合并覆盖有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星号项产品”(详见附件1:星号项产品明细表)全部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分析仪器”(或“实验*仪器”或“实验*设备”或“实验*检测仪”或“自动蒸馏仪”或“综合功能仪表”或“阀门内漏检测仪”)的“生产”(或“制造”或“设计”或“研发”或“加工”或“组装”或“开发”)任一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星号项产品”(详见附件1:星号项产品明细表)全部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认证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星号项产品”(详见附件1:星号项产品明细表)2021年至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产品制造商(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的检验或检测或测试或检定或校准报告(证书),报告(证书)内容必须体现(但不限于):(1)自动蒸馏仪:蒸馏控制精度(2)阀门内漏检测仪:测量精度,且数据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报告(证书)内容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投标产品制造商名称、报告(证书)的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报告(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不需带到现场审核,报告(证书)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
3.7、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8、投标人须在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3日08:00:00至2023年11月0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③“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14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5.5中标后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11万元履约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系人:宋微
联系电话:0459-5727238
招标人:大庆油田物资公司资产装备分公司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459-572722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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