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NQI基地搬迁-专用设备购置(2023-3)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YS2023-G-006
2、项目名称:NQI基地搬迁-专用设备购置(2023-3)项目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700000.00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10kHz-200M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900000.00 |
2 |
200MHz-1GHz传递标准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1200000.00 |
3 |
1GHz-18G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3600000.00 |
注:报价时所投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0kHz-200M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2 |
200MHz-1GHz传递标准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3 |
1GHz-18G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套 |
1 |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具体日期要求根据采购方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执行。
6、交货安装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
(二)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三)方式:网上获取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响应)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CA证书,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400-166-236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现场接收CA证书时间:2023年11月1日13:00-13: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及接收CA证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计量测试院
地 址:苏州市文曲路69号
电 话:0512-65217806(陈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方式:0512-6721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逸/张雯雯/胡欢/吴雯瑜
电 话:0512-67210880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苏州市计量测试院2023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计量测试院2023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200MHz-1GHz传递标准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用途:用于电场探头的校准。 | 120 | 2023-06 | 是 | 否 | |
2 | 10kHz-200M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用途:用于电场探头的校准。 | 90 | 2023-06 | 是 | 否 | |
3 | 1GHz-18GHz标准场法电场探头校准系统 | 用途:用于电场探头的校准。 | 360 | 2023-06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计量测试院
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