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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越秀区实物救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广州市越秀区实物救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3 15:14:22 文章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AA+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向社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越秀区实物救助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开遴选越秀区实物救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承接内容及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委托方提供合法优质服务。
2.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解释和处理采购有关事项。
3.负责发布采购过程中需要公告事项,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负责开、评标组织工作,负责按招标流程安排评标过程的相关事宜,落实保密责任。
4.负责建立真实完整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过程文件。
5.负责本次采购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
(三)项目经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物价部门所规定标准支付。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参与比选机构的资质范围、专业队伍、服务保障能力、执行项目业绩等方面。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间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具有经营范畴的营业执照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3.具备满足工作所需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
4.具有代理政府采购的专业团队、经验。
5.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遵守保密规定,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服务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社会福利救助科(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3392560。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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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15:14:22 文章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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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向社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越秀区实物救助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开遴选越秀区实物救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承接内容及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委托方提供合法优质服务。
2.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解释和处理采购有关事项。
3.负责发布采购过程中需要公告事项,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负责开、评标组织工作,负责按招标流程安排评标过程的相关事宜,落实保密责任。
4.负责建立真实完整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过程文件。
5.负责本次采购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
(三)项目经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按物价部门所规定标准支付。
二、遴选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参与比选机构的资质范围、专业队伍、服务保障能力、执行项目业绩等方面。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间承接机构。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具有经营范畴的营业执照和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3.具备满足工作所需的独立办公、服务场所。
4.具有代理政府采购的专业团队、经验。
5.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遵守保密规定,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履约能力情况、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配置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服务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社会福利救助科(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3392560。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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