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市雁山区金雁路(一期)项目第1次澄清
金额
49.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epc-011
预算金额49.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佳玲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崇文0773-3569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桂林市雁山区金雁路(一期)项目第1次澄清

桂林市雁山区金雁路(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补遗文件-01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金雁路(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2021-EPC-01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3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8号

联系人:廖佳玲 电 话:0773-8987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毛崇文 联系电话:0773-3569998

六、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

七、招标文件中补遗事项及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现更正为:

序号

项目

概算

招标控制价

备注

1

设计费

49.92万元

29.95万元

2

建筑安装工程费

2909.25万元

2676.51万元

3

扬尘防治费

23.274万元

21.412万元

4

单列的暂列金额(预备费)

482.18万元

482.18万元

合计

3464.624万元

3210.052万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13.3.3.2(4)合同价格调整内容原为“.....(2)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平均价涨跌幅超过施工图预算审定期当期价格的±10%以上(不含本数)时,调整±10%以上(不含本数)部分.....”现更正为“.....(2)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平均价涨跌幅超过施工图预算审定期当期价格的±5%以上(不含本数)时,调整±5%以上(不含本数)部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 13 日

作者: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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