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总图、C4-1厂房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件编号 高明2023001252
证书编号 4406082023GG0016345
项目名称 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总图、C4-1厂房
建设单位(个人) 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
核发日期 2023-08-04
建设位置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区沧江工业园惠福路1号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60.40㎡,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0㎡,建筑层数:地上2层,地下:0层,计容面积:260.40㎡,基底面积:147.00㎡。 附图:方案图1套 附注: 1、C4-1厂房,2层,建筑面积260.40平方米,计容面积260.40平方米; 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3、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4.该项目本次入件为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项目需进行批后复核,如复核不通过,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立即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并在6个月内整改完成,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通过的,我局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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