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都区新华街横潭村经济联合社】新华街横潭村联合社花城路2号顺景楼之7.8.9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7/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 2019-08-12 日 9:30 时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三楼)对 新华街横潭村联合社 花城路2号顺景楼之7.8.9 进行交易竞投,欢迎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花城路2号顺景楼之7.8.9(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商铺(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无(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约113.00平方米(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花都区横潭经济联合社;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横潭(联社)LX20190006;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191380) (一)租赁年限:3.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1、60.00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1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需经农村集体同意;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竞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地址:花都区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三楼); (八)交易方式:现场书面竞价; (九)竞得方式: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1、举牌竞价规则:竞投人每次举牌自然增加无,也可举牌口头报价,报价的增幅应高于自然递增价。 (十)交易保证金:25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25000.00; (十一)其他说明:以上甲方为横潭村经济联合社,乙方为参标方(承租方)。1、以上商铺交易方式为现场书面竞价,资产经营用途为商铺出租。2、凡参标人员须提供与商铺现在经营范围相同的营业执照方能参加投标。标得后,乙方须按原来承租的经营范围(项目)经营,如需改变经营范围(项目)须经甲方同意。3、乙方标得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及相应租金。4、乙方如有中途转让别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缴交转让金25000元给甲方。 三、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要求的其他资质: 四、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07-31至2019-08-06,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 地址:花都区建设路1号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三楼 (三)交易保证金转账 竞投人成功缴交交易保证金后,方能前往报名地点参与竞投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人必须在2019-08-06日17:00时前通过银行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并确保在竞投报名时已到账。 账户名: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 账号: 4408580104001306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新华支行 注:1、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相符,转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备注竞投项目名称。2、为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若为自然人,建议以银行卡或银行存折转账。3、交易保证金成功转账后,请保留交易保证金转账凭证,方便报名时工作人员核对。4、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5、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没有争议的,不计利息,转为合同保证金或租金,划转到农村集体账户。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个人签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交易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以个体户参加交易的,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个人名义参加交易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双方签名加盖指模)。 (4)港、澳、台或外籍人士报名参加交易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 2、交易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3、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人资格确认后交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留底,一份自存)。 报名表的获取方式: (1)报名表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意向人需详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现场获取。 4、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人已签名或签章的竞投人承诺书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项交易的竞投。 3、若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按时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经济联合社所有。 4、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六、竞标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 2019-08-12 日 9:30 (北京时间),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提前15分钟携带相关资料到竞投地点报到,办理签到手续后,不得擅自离开等候区,否则后果自负。竞投开始后,尚未办理报到手续或已办理报到手续但未按时进入交易现场的竞投人,取消其竞投资格。每位竞投人最多可以有两人陪同进场。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投报名回执;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递交委托人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对)。 七、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九、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横潭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伍世波 联系电话: 13926263838 附件【下载】: 1、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竞投报名表 2、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人须知 3、合同草案(初稿)_1 合同草案(初稿)_2 合同草案(初稿)_3 合同草案(初稿)_4 合同草案(初稿)_5 4、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 5、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证明_1 6、其他附件(如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温馨提示、交易中心位置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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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 | |||||
2019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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