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136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185
预算金额136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38-638797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0538-3392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185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365万元(455万元/年)。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购买服务区域肥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共计125000米,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外包。为全面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实现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在购买服务区域开展劝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制止商家店外经营、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以及其他市容市貌管理服务工作。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5.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库 (2020)46 号) 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预留一定份额给小微企业。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法通过预留份额措施预留给小微企业,本次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不得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劝导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沿街室外摆放小锅炉、穿心壶、蜂窝炉等)、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2.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入店、入场经营。
3.对经批准设立的早市、夜市等进行巡查管理,劝导经营业户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4.对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纠正,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对沿街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广告牌匾、条幅等现象,及时劝阻,并及时报告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洒、噪声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烟尘污染、焚烧垃圾、破坏绿化、露天烧烤、店外摆桌等违法违规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8.在工作中,尽力为商户和市民提供便民服务。
9.完成交付的约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管理任务。
四、论证意见
后附论证意见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肥城市长山街013号
联系方式:0538-6387976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        
联系方式:0538-3392555
地址:肥城市春秋古镇齐北17幢105室
附件: 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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