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快递包装新建设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承建过流过载保护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线路接头环保产品计量精度车辆的维护消防水压安全运输电子办公设备平台服务突发疫情应对方案商品包装人员工资手自一体控制高等级灭弧材质采用标准的安装导轨道应急处理预案节能产品漏保自检防雷击浪涌保护交通管制设备费保质保量关键部件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系统对报警的电气线路自动启动保护机制疫情管理人员温度传感器疫情防控方案短路电流电流互感器塑胶外壳复位开关带漏保温度检测功能应急保障措施组合式探测器打火保护交通费动静触点具有电量计量功能能耗监测紧急配送定时控制信息技术服务漏电自检5秒断路食宿费过压欠压保护服装费可燃气体探测运行指示灯P63A企业利润及税金三相漏电车辆使用费瞬间电流分断防浪涌模块脱扣器相线电流智慧空开模块智慧断路器烟雾探测器疫情防范措施信息呈报方案器具费实时监控零相线温度智能微型断路器提供主机内模块直流电流供电模块间供电电流计量过压保护提供主机防浪涌保护功能通讯模块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漏电保护
金额
35.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zb2023006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先生022-586656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老师17526907976
中标公司天津海圣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3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XZB2023006(招标文件编号: LXZB202300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海圣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南麻疸村西北
中标(成交)金额:35.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海圣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明西、张福广、王学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1.5%下浮20%收取(最低取费不低于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7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商务局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崔先生 022- 58665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联系方式:杨老师 17526907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175269079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商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 10:1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明西、张福广、王学强 | ||
总成交金额 | ¥35.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26907976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商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崔先生 022- 586656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老师 17526907976 | ||
附件: | |||
附件1 | 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13.doc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13.doc |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XZB2023006
采购单位:天津市商务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01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9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1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
商务文件部分25
资信及技术部分39
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45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45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商务局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XZB2023006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根据天津市商务局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建设天津市商务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对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各项数据及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该系统平台建成后可24小时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建筑的电气安全状态及运行情况,从而达到全方位消除潜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货物质保期限:1年
安装及调试:20个工作日
服务地点: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资金3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可以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成交单位须在签订供货协议前,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电子版发送至sunchengda1314@163.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获取文件以电子版形式)
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光明支行
联系电话:022-58316026-225,缴费截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过投标机会)与领取文件截至时间相同。
3、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下午14:30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30日下午14: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
2.联系方式:1752690797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商务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先生022-5866568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采购代理机构电汇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杨老师022-58316026-215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局和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
现场评标阶段:
1供应商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供应商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2023年01月13日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的强调、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天津市商务局地 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联系人、电话:崔先生 022- 58665685 |
2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58316026-215 邮箱:longxu1817@163.com联 系 人:杨先生 |
3 | 服务期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货物质保期限:1年安装及调试:20个工作日服务地点: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3 | 采购预算:38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可以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成交单位须在签订供货协议前,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竞争性磋商报价: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本次报价一次性包死为总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人工费用、所有设备及材料、安装及调试费用;磋商供应商须根据所提供的需求充分考虑各种风险,项目实施中不予追加。 |
6 |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 |
8 |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CD-R或DVD光盘)3份。电子版本光盘3张要求以WORD文档格式进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磋商响应文件打印书稿一致,电子文件应包括打印书稿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书面内容为准。注:盘面上注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 |
9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单位: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下午14:30时 |
10 | 磋商时间:2023年01月30日下午14:30时磋商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室·(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 叁-1-125-126) |
11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
12 | 履约担保:不涉及(根据项目情况及合同签订另行约定) |
13 | 现场考察时间: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考察地点: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 |
14 |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限后进行支付;(特说情况以合同为准) |
15 | 如遇磋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后文内容不一致时,以磋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
16 | 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17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
18 | 本项目采购过程所有资料由采购人保存。 |
19 | 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20 | 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来划分该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招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下浮20%收取(最低取费不低于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编号为LXZB2023006的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采购项目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和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磋商响应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服务系指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2.5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就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3.3价格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5.费用
5.1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说明
6.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
6.2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7.2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所补充的一切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负。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电子邮件形式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技术交流会,或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做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8.2磋商响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8.3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
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解答或澄清,并通知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通知后24小时内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供应商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解答或澄清的所有内容。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采购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解释,采购人都可能会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
9.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
10.竞争性磋商文件语言及计量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1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2.编制要求
12.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投标无效处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12.2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2.3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将本次采购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按投标无效处理。
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承诺书
14.2磋商函
14.3磋商一览表
14.4磋商分项一览表
14.5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4.6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14.7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4.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4.9法人代表授权书
14.10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14.11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4.13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
14.14项目部人员简介
14.15真诚磋商承诺书
14.1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4.2其他要求
14.2.1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除文件规定格式外,如有需要磋商响应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14.2.2磋商响应供应商还须随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同提交与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4份。
1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5.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一致。
15.2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5.3磋商响应文件文字部分必须采用A4纸型,必须编制总目录及各章目录并编辑页码,中间不得丢页、少页,并装订成一册(不可活页装订)。
1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6.1“磋商函”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16.2“磋商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6.3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16.3.1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磋商报价与磋商响应中的报价方案
17.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7.2磋商响应供应商要按满足本次采购范围所需的全部内容填写各分项报价及磋商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
17.3所有磋商响应只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一个报价方案(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或项目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或项目需求书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17.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8.竞争性磋商货币
18.1磋商函、磋商价格表及磋商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
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9.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2磋商保证金形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未按19.1和第19.2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方式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9.5落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方式退还。
1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19.6.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的;
19.6.2采购过程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
19.6.3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
19.7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9.7.1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19.7.2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9.7.3成交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20.磋商有效期
20.1磋商函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21.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2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1.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
21.4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且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5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1.6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负责。
22.保密
22.1由采购人向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2.2磋商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归还采购人认为必要的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23.磋商响应供应商知悉
23.1磋商响应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现场和项目需求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封装:
24.1.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件封装在一个包封内,且在且在包封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
24.1.2包封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包封上均应详细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注明“磋商时间开始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24.2未按第24.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2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25.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5.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5.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文件或补充材料。
2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6.1采购人将拒绝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27.2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2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组织人。
27.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27.4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会议
28.磋商会议
28.1磋商组织人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采购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8.3采购开始前将由供应商的代表当众互相检验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唱标。
28.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称、磋商价格、服务期及其响应的修改、响应的撤回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8.5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磋商须知第2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8.6开标后,由采购人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对所有签到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8.8采购人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29.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9.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
29.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六、磋商及评审
30.磋商程序
30.1成立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拟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2人,采购人代表1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0.2开标
30.2.1由供应商的代表当众互相检验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磋商组织人对密封合格的磋商响应进行拆封。
30.3资格后审
30.3.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中所审查的内容的复印件应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附在响应文件中。
30.3.2如果发现所递交的资料存在偏差,则该申请被视为不满意申请,将导致资格后审不能通过。除非这些偏差能得到满意的解释和解答。
30.3.3由采购人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对所有签到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30.4采购人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30.5初步评审
30.5.1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0.5.2算术错误将按本须知第33条进行修正。
30.5.3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0.5.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30.5.5经磋商小组初审,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作否决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
(4)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盖章、签字齐全;
(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失效的;
(6)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
(7)不按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审查后认为其磋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或其说明不能令磋商小组满意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做投标无效处理;
(9)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10)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1)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12)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13)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的要求予以签署、盖章、编制、装订、密封的;
(1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资金的;
(1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8)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中,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0.5.6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响应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30.5.7初步评审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0.5.8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30.5.9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所有磋商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0.6磋商过程
30.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0.6.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0.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0.6.7最终报价
30.6.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0.6.7.2本次采购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法规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采购书面承诺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
30.6.7.3磋商小组如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格,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该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格的相关证据,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将别拒绝。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向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拒绝。
31.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3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任何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不得就其磋商响应文件有关问题与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33.错误的修正
33.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3.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函中的磋商报价。经磋商响应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继续。
34.综合打分
34.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办法详见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3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无效:
3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
35.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
35.5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的供应商,按投标无效处理。
36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7.编写评标报告
3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7.2评审报告应当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8.成交结果
3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8.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38.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8.2成交通知书
38.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8.2.2成交通知书中应明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工期、质量及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8.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磋商响应文件。
38.2.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授予合同
39.签订合同
3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9.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0.履约担保(不适用本项目)
40.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比例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如有规定另行执行)
40.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第40.1及40.1条的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应采购人的请求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选择下一个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40.3履约保证金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满前有效;预付款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为自开出之日起到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完止。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详见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126)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
二、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时间:2023年月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服务(或工程、货物)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
投标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部分所提供的格式不包含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格式,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条款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自行编制并提供证明材料。
商务文件部分
1、承诺书
致: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已收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我方已理解了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方承诺我们的最终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保证我们的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
2、磋商函
致: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按磋商须知中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件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应缴付和提供的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元,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我提供的服务期为。
3.我公司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天。
6.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磋商响应供应商: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
3、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磋商响应供应商: |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
4、磋商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价格分项组成 | 标准报价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
2 | 交通费 | ||
3 | 服装费 | ||
4 | 交通管制设备费 | ||
5 | 器具费 | ||
6 | 车辆使用费(包括车辆费、燃料费、保险费等) | ||
7 | 食宿费 | ||
8 | 企业利润及税金 | ||
…… | …… | ||
合计 |
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2.上表合计价格应与《磋商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此表格为报价模板,若内容不全按照项目需求书内容进行报价。
4.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
5.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保证成交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上表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6.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不作为无效投标的理由。
磋商响应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 磋商响应供应商: | (盖章) |
磋商响应供应商: | (盖章) |
5、环保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 | 投标价格 |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
合计: | ||||||
获得认证的产品 | % | |||||
1 | ||||||
2 | ||||||
3 | ||||||
… |
注:若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需填写本表。(须附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网页并标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节能认证证书号 | 投标价格 | 占全包报价的比例 |
合计: | ||||||
获得认证的产品 | % | |||||
1 | ||||||
2 | ||||||
3 | ||||||
… |
注: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或未在清单中列出但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需填写本表。(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网页或是《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事宜,特此证明。
(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9、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10、各种证件的复印件
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
11、其他
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信及技术部分
12、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备注:若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若中标后查实成交供应商在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对采购人产生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13、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响应文件
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自行编制):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评审办法条款及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书和技术部分评审办法条款所涉及的所有内容。需对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安全、可靠进行阐述。
14、项目部人员简介
磋商响应单位:
序号 | 项目岗位 | 姓名 | 职位 | 身份证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画表
2、投标单位应提供人员的证件号码
15、真诚磋商承诺书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招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招投标而向有关招投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供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选,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服务期;(3)资质文件;(4)技术响应;(5)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职务:
1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
项目背景
随着数字化管理快速发展,电子办公设备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用电规模越来越大,线路负荷也随之增加。办公场所非24小时设备24小时开机运行造成设备绝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不仅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还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急需通过现代的科技手段进行干预,确保用电安全。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建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
服务内容:根据天津市商务局对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建设天津市商务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平台,对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各项数据及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该系统平台建成后可24小时全面掌控辖区内所有建筑的电气安全状态及运行情况,从而达到全方位消除潜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设备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组合式探测器 | 1.适用对象:220V-400V低压线路用电情况监测2.监测对象要求: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3.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工作电压:AC220V 50HZ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50MA-1000MA温度报警设定值:55℃-140℃,调节精度:1℃电流报警设定值:10A-630A,调节精度:1A4.报警方式:现场声光报警及远程APP报警5.通信方式:支持4G通信方式 | 套 | 28 | |
2 | 通讯模块 | 1.工作电压:DC12V;2.通讯协议:支持4G通信方式;3.最大支持15个3P或4P智能微型断路器,或28个1P或2P智能微型断路器。4.模块间供电、通信口:针插式;5.运行指示灯:具备;6.复位开关:具备。 | 套 | 20 | |
3 | 电源防浪涌模块 | 1.提供主机内模块直流电流供电;2.提供主机防浪涌保护功能;3.具有液晶显示功能,显示供电信息;4.采用标准的安装导轨道;5.额定输入电压:AC100V~250V6.防雷击浪涌保护最大泄放电流:20KA7.额定输出电压:DC12V8.额定输出电流:MAX DC 2A9.支持不少于低于10个智慧空开模块。 | 个 | 53 | |
4 | 智慧断路器1P20A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279 | |
5 | 智慧断路器1P32A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3 | |
6 | 智慧断路器2P63A带漏保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1 | |
7 | 智慧断路器3P32A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48 | |
8 | 智慧断路器3P63A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2 | |
9 | 智慧断路器4P32A带漏保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14 | |
10 | 智慧断路器4P63A带漏保 | 1.过流过载保护,电流计量精度要求达到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超过额定电流13%的状态下,10 秒断路,超过额定电流 45%的状态下,5 秒断路 超过额定电流 155%的状态下,1 秒断路; 2.过压欠压保护,电压计量精度要求达到 1.0 级。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加载电压超出250V预警,过压保护动作时间: 10s,电压低于100V 报警; 3.过压保护动作阈值 250-263V 可设置; 4.短路电流:5-10 倍额定电流值;保护动作时间:≤40ms;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漏电保护,单相漏电动作电流:≤30mA;保护动作时间:≤30ms;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6.三相漏电动作电流可在本地物理设置。漏电不动作电流≤15 mA,动作时向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7.脱扣器类型:AC电子式,不能采用继电器结构; 8.漏电自检:漏电保护功能每月检测一次,可选择手动或自动完成,漏电检测断电5s 后自动送电; 9.温度检测功能:实时监测设备和接头温度,过温70度报警. 10.自由设置实际使用电流或功率限定保护:超过预设值后可自动断电保护; 11.手自一体控制:手机遥控通断,可以按键自动控制,也可通过手动推杆控制通断; 12.定时控制功能:脱网状态下可保证时间的精准性,真正实现各线路定时开关变得轻松、准确; 13.计量精度:具有电量计量功能,电量计量误差不超过1%; 14.高等级灭弧材质,先进的灭弧原理结构; 15.动静触点选择高规格紫铜镀银,镶高规格银块; 塑胶外壳选取 PA66+30%玻纤,强度及绝缘性能更佳;16.打火保护:线路接头 5 秒内通断至少10 次打火断电17.瞬间电流分断能力:≧10KA; | 个 | 2 |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系统平台功能要求:
1.系统可通过监管平台/手机APP对电气回路负载、相线电流、零相线温度、ABC三相电压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
2.系统在监管平台/手机APP进行短路预警、漏电预警、过流预警、过压预警、欠压预警、短路报警、漏电报警、过流报警、过载报警、过温报警、过压报警、欠压报警、电弧报警、三相缺相报警、分合闸报警并弹框提示。
3.系统对报警的电气线路自动启动保护机制,在监管平台/手机APP能远程控制线路开合。
4.漏保自检:系统在监管平台/手机APP进行每月漏保自检设置,能够手动开启漏保检查并推送检查结果。
5.能耗监测:系统在监管平台/手机APP查询指定时间内的电量数据(电压、电流),并能在平台生成报表导出。
6.系统在监管平台/手机APP对电压、电流、温度、总电量等数据自动汇总统计,用曲线图或表格展现用电数据波动情况。
7.具有操作日志管理、查询、查看操作日志功能。
8.系统可在地图上定位项目位置。
9.系统新建项目、新建设备、为项目分配设备等项目及设备管理功能。
10.系统可以为用户分配操作权限。
11.系统须具备接口扩展功能,能与甲方现有平台实现互通。预留能接入配套烟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消防水压等消防设施实时工作状态,并且能在有异常时即时报警。
服务期
供货期限:1年
货物质保期限:1年
安装及调试:20个工作日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项目整体完成竣工验收合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限后进行支付;(特说情况以合同为准)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可以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成交单位须在签订供货协议前,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验收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验收当天须一名本项目评标的社会专家及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申请项目验收。
2)采购人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采购单位、社会专家和成交供应商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逐项进行验收方案制定。
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给验收组(采购人、社会专家及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①成交供应商汇报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和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项目档案资料;查验项目实际质量;
③对项目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参与项目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合格必备条件
1)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项目包含所有环节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要求;
3.各项环节验收全部通过。
其他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1、前言
1.1为保证本次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和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2、评标依据
2.l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评标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现场磋商情况以及本评标办法。
2.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评标机构
3.1磋商小组
评标委员会拟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2人,采购人代表1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2磋商小组的主要职责:
(l)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2)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4、评标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4.1评标原则
4.1.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4.1.2对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1.3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评标标准及办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4.1.4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打分排序推荐出有排序的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4.1.5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磋商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1.6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评标纪律
4.2.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2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磋商响应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5、评标办法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1初步评审
5.1.1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算术错误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第3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5.1.3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5.1.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1.5经磋商小组初审,磋商响应文件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第35.1.5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均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5.1.6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5.1.8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
5.2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通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其资信、技术和价格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进行综合打分。
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资信、技术评审(满分90分)
(1)企业同类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截止日)提供同类业绩(政府采购)合同,每份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6分
注:提供1+2视为有效合同
1、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2、中标通知书及网站中标公告截图
业绩合同统计以合同签订方信息为准,同一合同下的不同订单,视为一份有效业绩。单独的订单不作为业绩统计的依据。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2)认证情况(6分)
对具备以下认证情况进行打分,具备一项得1分:
(1)GB/T19001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GB/T28001系列或OHSAS18001系列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GB/T22080系列或ISO/IEC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GB/T27922-2011系列服务认证证书
(6)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获证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3)系统认证(4分)
投标人提供的智慧安全用电管理系统具有公安部检测中心、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系统使用期限内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及升级。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获证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知识产权(5分)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系统及设备相关的软件产品证书、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多5分。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获证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5)产品投保情况(2分)
对投标人承诺的购买产品责任险金额进行评分,投标人对招标产品购买产品责任险单次赔偿限额2000万(含)以上
(提供保单复印件,保单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原件备查)
(6)服务团队(5分)28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具有5名人员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电工作业证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
(提供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质证书、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凭证等复印件附于此。复印件应能清晰显示人员姓名、有效期、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多5分
(7)整体服务方案评价(8分)
方案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措、供货规模、订单数据报送服务措施、发票开具等内容。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表述清晰,切合实际,可行性高: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任意5个方面描述全部描述全面详细,表述清晰,切合实际,可行性高:5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任意4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表述清晰,切合实际,可行性高:3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表述清晰,切合实际,可行性高:1分;
其他:0分。
(8)关键部件质量评价(10分)
对比所磋商产品关键部件,从技术标准的等级、获得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部件性能、部件材质、部件耐久度进行比较。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及以上,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不漏项,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10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任意4个方面阐述详细且切实可行、专业性高: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阐述详细且切实可行、专业性高:5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任意2个方面阐述详细且切实可行、专业性高:3分;
其他:0分。
(9)服务承诺评价(8分)
供应商提供完整详细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成果质量承诺书、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服务管理体系、与采购人的配合及沟通方案。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5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2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3分;
其他:0分。
(10)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8分)
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及以上,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任意4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5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6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3分;
其他:0分。
(11)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10分)
供应商提供完整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服务质量承诺、器具以及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人员素质及技能、服务标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10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任意4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7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5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3分;
其他:0分。
(12)疫情防控方案(8分)
投标单位提供完整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包括疫情管理人员、疫情防范措施、突发疫情应对方案、信息呈报方案。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8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5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2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3分;
其他:0分。
(13)应急保障措施(10分)
供应商提供完整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紧急配送、安全运输、保质保量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火灾伤害等)的处理预案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全部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10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3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7分;
方案包含了上述4个方面,且任意2个方面描述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行性高:3分;
其他:0分。
5.2.3价格评审(满分10分)
1、有效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并且不低于成本价为有效磋商报价。确定为不是有效磋商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低于成本价的确定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磋商报价审查后认为其磋商报价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磋商报价:供应商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方式,标书内磋商报价作为首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参与计算的最终磋商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对所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如本次采购产品整体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产品,列入清单品牌及型号,在同等条件下(最终得分相同)排序优先。
5.3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资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报价得分。
磋商响应供应商综合得分=资信、技术部分得分+价格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5.4.1磋商小组将经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4.2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4.3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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