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zx20211105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康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若宪024-82612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6
公告正文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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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时间:2021-11-25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YZX20211105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11105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 4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期限

01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设备租赁项目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详见货物需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期1年;政策实施期间每年续签1次,最多不超过5年(政策实施期间此租用期限有效,如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颁布下发其他政策,则此合同自行终止,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期1年;政策实施期间每年续签1次,最多不超过5年(政策实施期间此租用期限有效,如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颁布下发其他政策,则此合同自行终止,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252021年113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6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七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126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商务条款等不清楚是可以口头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根据询问所涉及问题进行口头答复,如通用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全部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答复。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关于技术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它方面的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

书面异议材料应符合实际,且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答复不符合实际或与采购项目无关的异议。

供应商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供应商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回答异议不满意可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康老师联系电话:024-2393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 李若宪、陈思宇

联系电话:024-82612027

传真:024-82612027

邮箱地址:lngczbyx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宪、陈思宇

电 话:024-82612027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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