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130081515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关于水机移机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人民医院水机移机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类型:对外公开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到 2023年12月27日
项目包个数:1;
最高限价:9.5万元;
项目概述:
都江堰人民医院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室,于 2020 年购置了一套瑞典金宝(Gambro)公司生产的 CWP60+CWP100系列WRO66+ WRO66+WRO106HDP 型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设备自安装以后,运行状态良好,产水质量符合国家透析用水相关标准。2023 年医院血透室由于医疗业务需要将搬迁到新的场地,以便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环境和高效的治疗。我院二期工程拟对肾脏内科血透室金宝水机进行整体搬迁,本次项目总计搬迁三台设备,分别为:两台金宝 WRO66 水处理.一台WRO106HDP 热消毒水处理及预处理。
技术要求:
★1 、搬迁设备:血透室水处理设备CWP60wro66 两台,CWP110wro106DP一台
★2、 服务内容:
(1)病房管路铺设,一套PEX管道,一套PVC管道。
(1)血透室水处理搬迁到二期工程血透中心;移机过程中供应商应对设备进保护,避免设备损坏。在符合血透室水机要求的新场地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以及符合国家标准。
★3、服务范围:
     血透室水处理整机搬迁,安装调试,设备消毒,水质检测,病房管道的铺设。及后期PVC管道拆除。不含预处理填料(石英砂,活性碳,树脂)的更换。
三、 服务要求
★ 1、血透室水处理的移机,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项目移机前后期都需要随时协助医院对新场地规划和售后服务。
   3、供应商应提前勘察场地,及时为医院水机房二装提供建议。(水机安装建议书)
★ 4、移机服务内容包含现有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拆卸,运输和重新安装,调试设备,(包含安装工具及人员)等,由成交供应商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协调。
★ 5、设备重新安装的管路,管卡,保温棉及阀门附件,预处理房间的管件,阀门,压力表,滤壳等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 6 、在移机安装期间,由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部件破损,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移机造成的设备性能异常。不能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7 、设备拆机前,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和设备移机供应商共同进行设备检查,记录拆机前主机部件完好程度,设备运行参数等,确定设备状态。
★ 8 、设备安装完毕,成交供应商负责性能调试,确保各项性能参数与移机前保持一致,符合国家标准。
★ 9、具体拆机时间由采购方负责协调,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性能正常,临床使用良好,各项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化学污染物,细菌,内毒素检测)方可验收完毕。
取样检测标准:符合国家SOP 要求;
       细菌数量低于100cfu/ml         专业机构检测
       内毒素低于0.25EU/ml           专业机构检测
       总氯低于0.1mg/L               (试纸检测)
       水硬度小于1gpg  或者17.5mg/L  (试纸检测)
▲五、参与搬迁厂家其它要求
   要求参与搬迁厂家如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
★六、项目均应包含税、运输、安装、调试和培训
▲七、搬迁所涉及的耗材、物资及原料均需要使用与原厂家使用相一致;(因需要使用部分原厂配件,故需要提供配件与原厂配件配套)
★八、设备搬迁完成验收合格后,新装材料提供2年质保期。
九、提供搬迁服务所需材料及报价项目
★十、实施时间:项目施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原则上在不影响科室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前准备期(规划):7 天;现场施工期:11 天
病房管路施工期为 5 天;水处理机房施工期为 4 天(根据医院装修进度调整)。
1、病房管路项目: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单价
1 PVC管路安装 套 1 55个取水口,含管路管件,辅材、 ----
2 PEX管路安装 套 1 管路,保温棉,管卡,阀门安装抱箍(不包含阀门) ----
3 原有阀门拆除 个 30 原血透室阀门拆卸 ----
4 其它补充材料   根据安装需要提供 -----
 
2、水处理搬迁项目:
序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单价
1 水处理搬运费 套 1 主机搬迁,预处理罐子搬迁,不包含活性碳,树脂。石英砂更换 -----
2 水处理安装费 套 1 水处理设备安装,调整,消毒, -----
3 水处理房间安装辅材 套 1 管路,管件,压力表,滤壳,阀门。 -----
4 水质检测费用 次 3 细菌,内毒素,化学污染物检测费用 ------
5 其它补充材料
“★”为实质性要求
“▲”为重要参数  
 
 ★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项目施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原则上在不影响科室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前准备期(规划):7 天;现场施工期:11 天
病房管路施工期为 5 天;水处理机房施工期为 4 天(根据医院装修进度调整)。
2、履约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设备搬迁完成验收合格后,新装材料提供2年质保期。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设备搬迁完成且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90%款项。
(2)设备搬迁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后,设备运转正常,采购人在30日内全额无息支付合同总价10%给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购人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可延期付款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6、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
(3)验收时间: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维修人员要抵达现场,如维修不涉及零配件更换,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完毕;如涉及到零配件更换,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
“★”为实质性要求
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如有需提供)
6.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2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3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报名须知: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 在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报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详见模板)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要求条件。
采购资格不得转让,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采购地点: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采购部(住院部西二楼)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008151557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申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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