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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方品泰克模塑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4968项目名称东莞方品泰克模塑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荣富路20号1号楼1楼、3楼建设单位东莞方品泰克模塑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方品泰克模塑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荣富路20号1号楼,占地面积1593m2,建筑面积1593m2,总投资160万元,年产塑胶制品50万件。现企业拟扩大生产规模,故申请改扩建,本次改扩建内容如下:1、取消模具制作工艺,引进一批生产设备,将塑胶制品产能提高至100万件/年。2、对现有车间布局进行优化,将现有仓库调整至所在厂房的第3层,腾出空间放置新增生产设备,新增建筑面积1593m2。3、增加投资额100万元。4、增加作业人员10人。5、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工艺“UV光解+活性炭吸附”改为“二级活性炭吸附”。改扩建后,东莞方品泰克模塑有限公司总投资260万元,占地面积1593m2,建筑面积3186m2,年产塑胶制品100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金属粉尘、塑料粉尘、锡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等污染物,均经有效处理后排放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切削液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定期捞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东北面、西北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面、西南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50米范围内出租屋昼间的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6-2008)2类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联系电话0769-81152312通讯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书香街一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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