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竞争性磋商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物业服务日常保洁设备设施维护服务消防设施操作服务停车场服务绿化服务中央冷风系统消防联控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车库智能刷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员设备管理员现场勘查物业管理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国家规定检测环境卫生管理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给排水空调系统电梯运行维护房屋日常养护消防监控会议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消防设备报警监控通讯设备电器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日常维护饮水机除垢绿化养护地下车库停放车辆室外停车场扶梯洗手间坐便器小便池消防步行楼梯防滑毯负责过道及门前停车场除雪工作清扫保洁室内保洁服务水电维修配电设备照明设施设备雨水沟道污水井排水设施自来水管道供暖设设施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垃圾日产日清水电保安树木养护苗木修剪除草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死亡苗木清理排涝防汛电工水暖工室外保洁服务
金额
131.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193
预算金额131.86万元
招标公司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350-3023383
中标公司忻州市鑫苑物业有限公司131.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193
二、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本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保洁、设备设施维护服务、消防设施操作服务、停车场服务(收费员、设备管理员)、绿化服务等。 2.本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地面建筑7层,面积约2.83万平方米,地下2层,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庭院1.7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0.78万平方米。 地下车库停放车辆共322辆,其中负一层停放车辆145辆,负二层停放车辆177辆,室外停车场停放车辆66辆。中心内配套电梯5部,扶梯1部(6层上、下);配套洗手间56间(分男24间、女24间、无障碍6间,地下室2间),共186个蹲坑,6个坐便器、83个小便池;消防步行楼梯10部,一层设15个出入口。会议室总计12个,会客室2个,不见面开标厅2个,开标厅4个,评标室10个。楼内包括中央冷风系统;消防联控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车库智能刷卡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系统。 3.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1人,其中:物业管理人员5人、保洁19人、水电维修工(含电梯管理员)7人、消防设施操作员3人、停车场服务人员4人,绿化养护人员3人。供应商需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考核响应及应急保障措施等。 |
不限 | 批 | 总价:1318691.04(元) | 忻州市鑫苑物业有限公司 | 雁门大道和谐苑小区门面房10号 | 91140900674478983K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楼、裙楼及院落)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 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合同为期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合同生效后一年服务期限预算。合同到期后,在国家及地方性财政政策没有重大变革,且预算保障、服务内容相对固定、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服务期合同)。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向萍,秦寅生,宋席胜,王志伟,王晓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350-302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联系方式:0350-3023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50-3023383
附件信息: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55K
采购人: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193备案登记号:ZFCG-140999-2022-6-000964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忻州市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9-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部分采购邀请-3-目录2022年9月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签订合同-21-五、磋商采购程序-1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三、响应文件-12-二、磋商文件-11-一、总则-9-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7-九、询问和质疑-23-八、保密和披露-22-七、服务费-22-
项目基本情况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5-第七部分合同草案-44-
(六)采购需求:(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陆仟玖佰元整(1366900元)(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陆仟玖佰元整(1366900元)(二)项目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1409992022CCS0019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1人,其中:物业管理人员5人、保洁19人、水电维修工(含电梯管理员)7人、消防设施操作员3人、停车场服务人员4人,绿化养护人员3人。供应商需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考核响应及应急保障措施等。地下车库停放车辆共322辆,其中负一层停放车辆145辆,负二层停放车辆177辆,室外停车场停放车辆66辆。中心内配套电梯5部,扶梯1部(6层上、下);配套洗手间56间(分男24间、女24间、无障碍6间,地下室2间),共186个蹲坑,6个坐便器、83个小便池;消防步行楼梯10部,一层设15个出入口。会议室总计12个,会客室2个,不见面开标厅2个,开标厅4个,评标室10个。楼内包括中央冷风系统;消防联控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车库智能刷卡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系统。2.本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地面建筑7层,面积约2.83万平方米,地下2层,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庭院1.7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0.78万平方米。1.本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保洁、设备设施维护服务、消防设施操作服务、停车场服务(收费员、设备管理员)、绿化服务等。
(二)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一)时间:2022年9月20日00:00:00至2022年9月27日00:00:00三、获取磋商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开启方式:本项目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二)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一)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四)售价:免费获取(三)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办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四)解密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09点30分至2022年9月3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无效。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5698648000联系人:王先生地址: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名称: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一)采购人信息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人:刘女士魏女士联系方式:0350-30336220350-3023383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名称: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6.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有);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部分);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内容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
3 | 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谈判响应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此授权书)(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4.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5.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6.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5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 |
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 |
7 | 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8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
9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由系统自动抽取。 |
10 | 所属行业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 |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
4.竞争性磋商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为进一步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本项目免收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6.保证金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7.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3磋商小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磋商报价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最后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报价应当是磋商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1.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其中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11.8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3)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11.7报价依据:
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
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0.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0.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磋商20.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最后报价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综合评审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5.评审复核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
(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保密(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9.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0.服务费七、服务费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
33.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采购人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33.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磋商过程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构口头提出询问。33.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九、询问和质疑
(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1磋商供应商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4.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4.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磋商过程书面询问的,由集采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34.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
(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质疑函原件。
35.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5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
二、服务期限4.供应商应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管理、技能培训。3.供应商需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及方案、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等。2.供应商应设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为采购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1.供应商的各类从业人员应取得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包含但不限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工程师证等。一、服务质量要求
按合同金额,每半年支付一次。四、付款方式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楼、裙楼及院落)。三、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合同为期一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合同生效后一年服务期限预算。合同到期后,在国家及地方性财政政策没有重大变革,且预算保障、服务内容相对固定、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服务期合同)。
(五)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物业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消防监控、会议服务、其他活动项目的管理服务及设备维护。设备维护包括消防设备、报警监控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空调设备、给排水、电梯设备等的日常维护维修;饮水机的日常维护和除垢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楼外包括日常保洁、绿化养护、停车场服务(收费员、设备管理员)等。地下车库停放车辆共322辆,其中负一层停放车辆145辆,负二层停放车辆177辆,设有4个出入口,1个出口。室外停车场停放车辆66辆。中心内配套电梯5部,扶梯1部(6层上、下);配套洗手间56间(分男24间、女24间、无障碍6间,地下室2间),共186个蹲坑,6个坐便器、83个小便池;消防步行楼梯10部,一层设15个出入口。会议室总计12个,会客室2个,不见面开标厅2个,开标厅4个,评标室10个。楼内包括:中央冷风系统、消防联控系统、智能化办公系统、车库智能刷卡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系统。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位于建设路和雁门大道南街交叉路口,中心进驻单位23个,约400人。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地面建筑7层,面积约2.83万平方米,地下2层,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庭院1.7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0.78万平方米。(一)物业服务范围六、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
(5)会议室、开标厅、评标室卫生要依据实际情况做预案;(4)卫生间墙壁、面盆、台面、镜面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及时更换卫生纸和添加洗手液、除味剂,保证厕所内无异味、无浪费用水现象。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尿碱、无水垢、无污迹、无异味。建立每天巡视检查制度,每天保洁两次;(3)雨雪天在楼道大厅内铺设防滑毯、负责过道及门前停车场及院内的除雪工作;(2)楼顶、阳台要求定期清扫保洁,达到无积尘、无纸屑、无杂物;(1)大楼地面、楼梯、电梯、滚梯、排椅、墙面、卫生间、开水间、扶手、门玻璃、楼道、门窗、玻璃、窗台、窗缝、开关面板、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消防箱门、花盆、垃圾桶等处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花盆内无烟头等废弃物;1.保洁服务★
3.消防设施操作服务大楼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基础设施包括:配电设备、照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雨水沟道、污水井、洗手间等排水设施的维护;自来水管道维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电梯运行操作;房屋日常养护维修;供暖设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及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2.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内容★(8)垃圾日产日清。(7)地库停车场地面洁净、无痰渍;(6)停车场做到每日随时保洁,巡查到位;
4.停车场服务(5)按消防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泵:运转良好,无异常声音,无振动,表面无灰尘、无油污。栓:无渗漏、无锈蚀,开闭灵活。带:无破损、无霉潮,平时不准随意拆卸和启动消防设施,灭火器具应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放置合理,无缺失、无过期、表面清洁。(4)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合理,更新及时,使用有效。(3)懂得《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操作技术和使用方法。(2)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定安全、消防预案,并定期修改,达到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和规范。(1)建立健全消防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值班和巡查工作记录,由主管部门定期检查。
(6)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5)确保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进行维护;(4)严格执行忻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服务管理;(3)科学合理配置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操作;(2)停车场标识清楚,做到进入停车场车辆驾驶员按导引能及时驶离车场;(1)停车场设备配置:道闸数量9套,含入口道闸4套、出口道闸5套。人工缴费加自动识别车牌出口1处,自主缴费自动识别出口4处。停车场管理系统正常使用。停车场管理人员要能熟练操作并掌握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停车场秩序良好;
各部门主管(保洁、绿化、水电、保安、停车场、消防):身体健康,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OFFICE办公等应用软件。项目主管:须持有物业管理经理证证书,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从业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没有影响服务工作的残疾、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病史。有吃苦耐劳的责任感,按照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素质优良、遵章守纪。具体如下:6.其它绿化带树木养护、绿地苗木修剪、除草、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死亡苗木清理。设施维护、排涝、防汛等。绿化面积7829.94平方米。5.绿化服务
八、售后服务要求物业服务标准参照全国物业示范标准执行,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健康体检、定期培训。七、验收标准供应商需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考核响应及应急保障措施等。水电维修人员:要求男性,要求能熟练使用维修工具,掌握水、电、暖、设施设备等维修技能,其中电工、水暖工须持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保洁服务员:包括会议室、开标厅、评标室、办公室、楼层及停车场保洁员,年龄50岁以下。
服务标准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履约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人员到岗及培训工作。九、培训要求供应商需有完善的售后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物业服务考核细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项目 | 标 准 内 容 | 分值 | 监管评分参考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1.清洁卫生各责任范围明确到人,实行标准化保洁,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仔细、形像良好。清洁环卫设备完备。 | 3分 | 清洁员责任不明确扣0.2分;未实行标准 化保洁扣0.4分;着装不统一、不干净、 形象不好每人次扣0.1分;设备不完备扣 0.2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2.进入办公区,做到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 | 3分 | 对工作造成影响,一次投诉扣0.1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3.电梯轿厢亮洁,地面无积水、杂物、污渍、灰尘,电梯槽内无杂物堆积。 | 4分 | 每一项不符合扣0.2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4.大厅、走廊、楼梯干净明亮、无纸屑、果皮和明显垃圾、烟头,桶内垃圾体积不超过三分之二。 | 4分 | 有明显污渍、杂物,楼梯、地面有烟头、痰迹、墙面有污垢、灰尘均扣0.2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5.办公区域地面、墙面及阅览桌椅干净,无灰尘及其他杂物,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 | 4分 | 墙面、天花板等无灰尘、蜘蛛网;桌椅台面无污渍,地面无杂物,垃圾篓清理及时,物品摆放整齐,每一项不符合扣0.1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6.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镜面玻璃无污渍、手印、乱涂画。及时补充洗手液、卫生纸。 清洁时,要做提醒标识。 | 4分 | 地面、台面有水迹、污物、大小便池有污物,卫生纸、洗手液未及时更换,有异味 扣0.2分;墙面、镜面有污迹、手印扣0.1;未放标识扣0.1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7.标识牌、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平台无积水、杂物,墙面、宣传栏、玻璃、门上无污渍,无乱贴、乱涂画和乱悬挂现象。 | 4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每发现一处 乱张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1分 |
室内保洁服务(30分) | 8.按要求完成各区域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 | 4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1.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平台、座位及楼梯栏杆等、各种标识、 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印迹;路灯、草坪灯、平台下方照明灯具等表面干净无污渍。 | 4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2.室外垃圾桶及果皮箱(桶)按指定位置摆放,箱(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 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 2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3.屋顶天台及室外平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内无杂物、无异味;平台及楼梯栏杆等及照明设施表面干净无污渍。 | 3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1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4.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四类,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并统一进行处理,垃圾袋装化,袋装垃圾摆放整齐,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应无明显异味,日产日清,及时清理,及时外运。并要符合国家及我市相关标准和要求。 | 4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5.按需完成外围玻璃幕墙、石材清洗。合理 配置清洗人员,作业时做好围档,并做好安 全提示,保证安全作业。 | 3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4分 |
室外保洁服务(20分) | 6.按需及时清掏化粪池。定期巡视检查化粪池,每日巡视检查井盖、防护网,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 4分 |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 |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分) | 1.熟悉各种设施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 4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4分 |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分) | 2.定期巡视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按操作规程迅速排除,确保完好率达95%以上,电开水器完好率在98%以上,开关、照明设备安好率在98%以上。 | 4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4分 |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分) | 3.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检修台账,确保维修保养的质量,认真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 4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4分 |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分) | 4.熟悉各办公区域设施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容量及技术参数,做好设备节能降耗工作。 | 4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分) | 5.与相关维保单位及时联系解决突发事件。 | 4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停车场服务(20分) |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办法及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并贯彻执行到位。 | 5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停车场服务(20分) | 2.停车场标识清楚,确保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定期进行维护。 | 5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停车场服务(20分) | 3.停车场设备管理人员要能熟练操作并掌握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停车场秩序良好。 | 5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停车场服务(20分) | 4.严格执行忻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服务管理。 | 5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绿化服务(10分) | 1.有合理的绿化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护理。 | 3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绿化服务(10分) | 2.保持植物花盆、器盆完好,干净整洁。花盆内无杂物、垃圾,底碟定期清洁、污垢严重影响美观的及时更换。 | 3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绿化服务(10分) | 3.绿植养护使用的化肥等无刺激性气味,符合公共场所使用要求。 | 2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绿化服务(10分) | 4.绿植定期修剪,整形,造型歪斜、影响美观的及时更换。 | 2分 |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6 | “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 | 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7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签署公章 |
8 | 投标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 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9 |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注: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和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对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
4 | 采购需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能提供响应文件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5 | 响应性有效期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 |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商务部分(9分) |
(一)供应商业绩(9分) 供应商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二、服务部分(11分) |
(一)售后服务保障(5分) 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详细的联系方式(3分) 有具体的服务保障措施(2分) |
(二)承诺服务保障(6分) 承诺出现问题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培训承诺根据培训计划、培训目的、培训内容等详细周密程度结合现场情况。不承诺的不得分。(4分) |
三、技术部分(70分) |
(一)需求及配置要求(15分) 所投服务需求及配置要求和磋商文件中的需求及配置要求进行对比,满足或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得15分。 |
(二)人员管理方案(10分) 【7分-10分】供应商提供人员管理方案能结合实际情况,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岗位安排合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人员从事同类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物业经理证。 【4分-6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0分-3分】∶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有缺失、部分岗位安排欠佳。 |
(三)服务工作方案(10分) 供应商服务工作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的方案,充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服务区域秩序、安全。 【8分-10分】∶供应商服务工作方案能结合实际情况,达到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4分-7分】∶供应商服务工作方案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0分-3分】∶供应商服务工作方案不完整、有欠缺。 |
(四)服务质量控制方法(8分) 【6分-8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法,能够顾及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法,且具有很高的操作性。 【3分-5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法基本可行。 【0分-2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法有缺失、不全面。 |
(五)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8分) 【6分-8分】供应商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以满足甲方需求为前提,按照服务内容逐项制定出服务质量标准的,有切实可行标准化管理方案的。 【3分-5分】供应商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基本满足甲方需求。 【0分-2分】供应商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不全面、有缺失。 |
(六)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8分) 【6分-8分】供应商的考核办法详细具体、分部门、分职能、分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反馈渠道明确、合理,处理机制完善。 【3分-5分】供应商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0分-2分】供应商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欠缺、不完整完善。 |
(七)安全管理办法及各项保证应急预案(11分) 【8分-11分】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的上岗、操作、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保证措施及暴雨、雪天、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预案合理、完整、可行性高。 【4分-7分】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各项保证应急预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0分-3分】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不完善、应急预案有欠缺。 |
四、价格分(10分) |
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报价得分等于(基准价/报价)乘以分值。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具体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
评分注意事项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草案条款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下内容仅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3 | ||
4 |
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此承诺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磋商小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商务服务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格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忻州市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
九、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八、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七、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五、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四、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十四、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十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十二、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十一、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十、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地址: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十六、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一)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日期:年月日
包号/序号 | 服务内容 | 小、微企业服务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合计: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三、…………二、(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一、(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小、微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特此承诺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成交,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并且本磋商供应商同意在成交后将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格式格式资料:
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特此声明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磋商供应商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因操作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格式
项目名称:包号:特种行业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主要技术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项目名称:包号:
主要技术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特种行业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说明:如本项目涉及的话,需如实填写。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
项目名称:包号: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说明:本表拟投入的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包含在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到岗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名称:包号: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主要管理人员姓名 | 年龄 | 岗位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联系方式 |
…… |
序号 | 岗位 | 学历 | 持证情况 | ……… |
…… |
项目名称:包号: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说明:本表以承诺的方式填写,内容不限于学历、持证情况、年龄等,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已使用时间 | 设备来源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已使用时间 | 本单位所有 | 租赁 | 其他 |
1 |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供应厂家 | 单价/单位 | 月消耗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 |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
服务名称 | 单 价 | 数量 | 总 价 | 备注 |
大写:小写: | ||||
服务时间 | ||||
服务地点 |
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拟)注:未按照本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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