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发改招核(2024)2号
预算金额10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程林0731-844300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公告正文
永兴县柏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和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柏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和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兴县柏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复(2023)70号、永发改复(2023)71号,核准文号:永发改招核(2024)2号,项目业主为永兴银都水务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生活污水格栅、生活污水调节池、初期雨水调节池、初期雨水收集池、PH调节混凝池、高效沉淀池、ANO生物池、二沉池、混凝气浮系统、活性铝吸附系统、除臭装置、加药间、鼓风机房、消毒池及出水计量、尾水提升泵房、污水配套处理设备等。项目总投资为 10182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中省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单位自筹。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兴县柏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和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永兴县柏林产业园和太和产业园;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2.3.1永兴县柏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3000m3/d,其中生活 污水处理规模400m3/d, 初期雨水处理规模2600m3/d。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 (1)对原生产管理用房、初雨收集池、前组合池、电化学间、 后组合池、污泥池及出水监测间、生活污水调节池、生化处理组合池、综合设备间等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 (2)新建格栅、生活污水调节池、雨水分流井、初雨收集池、氧化混凝池、高效沉淀池、 ANO 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系统、活性氧化铝吸附系统、接触消 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产管理用房、门卫、进出水监测间、厂区总图工程等。(3)新建尾水排放管约2km。
1.2.3.2永兴县太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3000m3/d,其中生活 污水处理规模400m3/d, 初期雨水处理规模2600m3/d。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 (1)对原生产管理用房、初雨收集池、前组合池、电化学间、 后组合池、污泥池及出水监测间、生活污水调节池、生化处理组合池、综合设备间等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 (2)新建格栅、生活污水调节池、雨水分流井、初雨收集池、氧化混凝池、高效沉淀池、 ANO 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系统、活性氧化铝吸附系统、接触消 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生产管理用房、进出水监测间、厂区总图工程等,改造原综合设备间、门卫、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等。(3)新建尾水排放管约1km。
1.3 工期要求:365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335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 11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电话0735-5563066。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4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9.5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 http:wwwww.czggzy.netW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7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4%收取,共计2343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9.8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担保,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银都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49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351735638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923 ;
联 系 人: 杨程林(项目负责人)、陈向阳、黄雄;
电    话:0731-84430086/0731-84435079 (传真)
 
 
日期:2024年1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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