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2-288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哲
中标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元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YZB-2022-288(招标文件编号:ZYZB-2022-288)
二、项目名称: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元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号街1号院2号楼7层710
中标(成交)金额:5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元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电子化图书资源 | 数据知识服务云平台、多媒体学习库、应用型数据库、人文社科期刊、图书数据库 | 1、数据知识服务云平台全库数量:不少于8100种的期刊,核心期刊不少于3200种,年增不少于300万篇。 2、多媒体学习库包含课程中心、考试中心、资讯中心、专项学习四大板块。 3、应用型数据库资源介绍:文档涉及教育、专业资料、实用文档、资格考试等领域。 4、复印报刊资料涵盖至少148种刊物,分为政治学与社会学类、哲学类、法律类、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教育类、历史学类、文化信息传播类以及其他类等9大类。 5、图书数据库电子图书10万册,有声图书5000集。 |
12个月(2022年11月5日——2023年11月4日)。 | 保障数据库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有效解决用户校外使用资源的问题。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越建、李秀娟、梁艺军、俞芳、李江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的计取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时间:2022年07月1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9532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张书玲、卢雪、李倩、刘晶晶、孟海静,010-60624505转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张书玲、卢雪、李倩、刘晶晶、孟海静
电 话: 010-60624505转811
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
—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22-288
中钰招标
ZHONGYUZHAOBIAO
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6
第三章投标须知.....12
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32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48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2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委托,对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
心基本经费—一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
标。
项目概况
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一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07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2-288
2.项目名称:2022年图书馆与信息技术中心基本经费—一图书资源服务费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电子化图书资源 | 1、数据知识服务云平台全库数量:不少于8100种的期刊,核心期刊不少于3200种,年增不少于300万篇。2、多媒体学习库包含课程中心、考试中心、资讯中心、专项学习四大板块。3、应用型数据库资源介绍:文档涉及教育、专业资料、实用文档、资格考试等领域。4、复印报刊资料涵盖至少148种刊物,分为政治学与社会学类、哲学类、法律类、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教育类、历史学类、文化信息传播类以及其他类等9大类。5、图书数据库电子图书10万册,有声图书5000集。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 |
号
2
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2年11月5日——2023年11月4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2.地点: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开
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
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
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
3
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13点00分至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开户单位: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大望路支行
银行账号:152786061
开户行号:3051000016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9532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张书玲、卢雪、李倩、刘晶晶、孟海静,010-60624505
转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哲、王世杰、张书玲、卢雪、李倩、刘晶晶、孟海静
电话:010-60624505转811
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
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
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内容 |
采购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9532092 |
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哲、王世杰、张书玲、卢雪、李倩、刘晶晶、孟 |
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无 |
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如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中 |
条款号
1.1
1.2
海静,010-60624505转811
*1.3.5
1.3.6
*1.5.1
小企业声明函》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文件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1.5.2 | 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备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5.4 | 投标人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2.2 | 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
*12.1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未到账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保证金方式:支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1
开户行名称: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华威支行账号:671015888在“转账用途”中标明“投标保证金(ZYZB-2022-288)”注:1、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应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
*13.1投标有效期:90天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注: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PDF格式,14.1载体形式为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标记项目名称、包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正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电子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13:00至1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22年07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16.1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第三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18.1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第三会议室。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_12个月。28.1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原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参见附件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9.1(2)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用。(3)中标(成交)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 |
8
意的币种(4)中标(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中标(成交)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成交)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无论投标人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服务费账户:户名:中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大望路支行账长号:152786061银行行号:305100001678中标服务费支付形式:电汇在“转账用途”中标明“服务费(ZYZB-2022-288)” |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010-58528750/010-58528760)传真:010-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010-59705232传真:010-59705606 |
电子邮箱:liyuchu@126.com | |
*31.1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包括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采购设备中如果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已取得《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节能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未提供,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如本项目/包中的所有标的均属于服务类,本条款不适用) |
31.2 | 政府优先采购:若投标人拟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即未以“★”标注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有政策性得分,详见本文件评审细则。若投标人拟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证明材料,则有政策性得分,详见本文件评审细则注:合格证明材料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通知》中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
补充 | 以下条款是对本招标文件的重要说明及补充 |
*1 | 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
*2 |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经发现,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3 |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10
13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1.投标保证金凭证
提供非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及发票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如获中标,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中划
供应商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金额 |
退款银行名称 | 退款银行名称 | 退款银行名称 |
退款银行行号 | 退款银行行号 | 退款银行行号 |
退款账号 | 退款账号 | 退款账号 |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未提供或填写不完整,视为
开具普通发票:
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账号: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
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内容及信息还应单独制作一份,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和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
标记并单独提交。
81
以下文件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投标人
不必编制在其投标文件中。
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8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85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86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
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
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
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
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元(大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
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
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
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
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
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
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
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赤终止。
五、免责交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
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
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
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
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
法院。
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88
附件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年_月_日签定编号为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年
月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药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药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
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部门出
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
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89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
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
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
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9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