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嘎乡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巴嘎乡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10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300
项目名称:巴嘎乡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6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有关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如涉及);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4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7日 10时5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所投的标段提供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或者审计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登出,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请持续关注上述媒介,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投标保证金采取线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供应商在关注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即可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