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开发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126.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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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0-440301-0102027011-01001 | 公园停车服务系统 | 1.0 | 项 | 1266000.0 | |
具体技术要求
1、 建设目标
建设一套公园停车服务系统,基于停车硬件设备(道闸控制机、车牌机)实现市属公园停车场的统一管理。建设范围应覆盖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现17家市属公园26个停车场,后续有新停车场建成,也需覆盖。本项目建成后,要求为分布在全市各区的市公园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市属公园提供一个可靠的稳定的统一的停车场管理平台,实现停车场数据的统一监控管理。提供停车位预约服务,确保到场后能快速入场停车;提供停车场数据、财务、报表管理;借助“美丽深圳”实现停车费收入直接上缴财政等。达成市属公园停车场的统一平台运行,满足集约化管理需要目标。另外,“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应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现有的“美丽深圳”公众号互联互通,为市民游客带来更好的使用增值服务体验,并有效避免出现重复建设。
该系统应实现数据集约化要求:各公园停车场系统通过对接,按接口标准,提供停车服务系统所需字段。使公园管理中心完成数据集约化管理。
该系统应实现业务集约化要求:实现自动生成财务、收费、车流量大数据分析报表,远程数据实时查看。统一预约管理,实现业务集约化目标。
2、 性能、接口规范要求等
(1)首期系统需支持不小于3000用户同时在线流畅运行;平均操作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平均故障时间每年不超过8小时。
(2)要求系统具有可扩展性,即建设统一的系统接口,以满足新增停车场前端设备数据传输至停车服务系统的需求。
(3)必须完全满足深圳市停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预约停车数据接口规范》(T/SZPIA 001-2020)团体标准。
(4)本项目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定为等保第2级,从安全防护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充分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达到等保2级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形成有效的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系统恢复能力,实现以安全保应用,用安全促发展的目标。
(5)其它要求详见《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开发项目建设方案》。
3、本系统将部署在深圳市政务云资源平台,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政务云资源需求清单(注:本系统所需政务云资源所需花费不包括在本项预算范围内)。若采购人短期无法落实政务云资源,将通过租用或借用其它渠道的临时云资源等方式【由此产生的租用或借用云资源费用不包括在本项目预算范围内】以保证首批若干停车场按时上线运行。后期待深圳市政务云资源落实后,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将数据均迁移到政务云资源上,后期迁移费用已含在本项目中标价中。
4、总体架构
针对项目建设思路,具体如下图所示,总共分为四层设计体系,由下至上分别为数据资源层、应用服务支撑层、用户及渠道层。
5、其它详见《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开发项目建设方案》及相关附件。
商务需求
(1)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完成系统开发。项目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系统维护服务。同时需提交必要的技术文档,并在后期维护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若无法同步落实深圳市政务云资源,后期待采购人落实深圳市政务云资源后,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将数据迁移到政务云资源上。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期间根据开发进度情况分期支付,在系统完成首个停车场上线试运行满2个月最高可支付至合同价的80%;在系统完成第二个公园停车场上线无故障运行满一个月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在首个公园停车场运行满12个月后付清。
(3)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合同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18个月。
(4)验收要求:系统开发完成后,由供应商预先内部自检,自检通过后,向公园管理中心提出初验申请;经公园管理中心初验通过后,在停车场上线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在不少于二个公园同步运行至少满一个月,进行最终验收。
(5)培训要求:项目交付前,需对公园管理中心(包括各公园管理处)及第三方公园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16小时的系统使用培训,确保系统用户熟练使用系统。
(6)售后服务:
A项目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系统维护服务,期满后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向采购人委托的维护商进行技术交接;
B 项目交付后,同步提交必要的技术文档,并在一年的系统维护服务期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C服务期内以及服务期满后,有公园停车场硬件厂商接入该系统情况下,中标单位按照合理人工费用成本配合接入,不另外收取硬件接入集成费。
(7)采购需求重要组成部分:附件.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开发项目建设方案》
(8)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内容 | 分项报价 (元) |
1 |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开发 | 1 | 项 | 详建设方案 | |
2 | 系统维护费 | 1 | 项 | 包含在本项目内的系统开发完成后由实施单位负责的1年售后维护。 | |
(9)本项目“公园停车服务系统”,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评标信息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 | 34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8 | (一)阐述项目建设思路和总体规划,业务架构设计和系统架构设计和系统功能设计;本小项50分。 评分依据: (1)对公园停车场管理现状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深入、全面;建设思路、总体规划、架构设计和功能设计清晰、合理,评价为优,得50分; (2)对公园停车场管理现状和项目需求的理解比较深入、全面;建设思路、总体规划、架构设计和功能设计比较清晰、合理,评价为良,得40分; (3对公园停车场管理现状和项目需求的理解不全面;建设思路、总体规划、架构设计和功能设计比较模糊、不太合理,评价为中,得3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二)针对本系统需与多个系统平台对接(支付对接、I深圳对接、城管公众互动服务平台对接、发票平台、交警平台对接、数据标准接口)以实现相关功能,详细阐述如何保证信息互通、信息安全及资金流转。本小项50分。 评分依据: (1)能全面、详细说明架构数据交互过程、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评价为优,得50分; (2)较全面说明数据交互过程和采取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评价为良,得40分; (3)数据交互过程和采取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描述一般的,评价为中,得3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8 | 评审内容: (一)本项目建成后需不同时期(时间跨度长达数年)在采购人管理的分布在全区的各个公园上线使用,如何保证各批次上线运行停车场的系统运行质量效果的统一以及信息整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本项50分。 (1)难点分析有理有据,应对措施有很强的针对性,合理化建议能够很好落地实施的,评价为优,得50分; (2)难点分析较为有理有据,应对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化建议能够较好落地实施的,评价为良,得40分; (3)难点分析一般,应对措施一般,合理化建议一般,评价为中,得3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二)本项目涉及多个系统技术对接,是项目的重点难点,要求投标人能很好的对异构系统进行整合。本项50分。 评分依据: 1、能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异构系统整合对接工具的,评价为优,得50分;(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 2、能提供其它详细的、具体的、可行的系统对接整合方案的,评价为良,得40分; 3、系统对接整合方案比较详细具体、可行性一般的,评价为中,得3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8 | (一)建立合理的项目沟通机制,详细说明项目推进工作按月、季度、年度周期汇报的方案说明;本项40分。 评分依据: 1、项目沟通机制合理、严密、方案详细,评价为优,得40分; 2、项目沟通机制较合理、较完整、较全面的,评价为良,得32分; 3、项目沟通机制一般,基本完整的,评价为中,得24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二)对于一般故障、重大故障的处理措施及时效性说明,以及是否有预备方案;本项40分。 评分依据: 1、故障的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时效性高,提供详细、合理、 操作性强的预备方案的,评价为优,得40分; 2、故障处理措施较合理,时效性较高,预备方案较详细、 合理,操作性较强的,评价为良,得32分; 3、故障处理措施不太合理或时效性不高,或预备方案不够 详细,整体评价一般的,评价为中,得24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三)提供承诺函,承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系统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有效运行等要求和指标进行系统开发并保证使用效果,同时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未达到招标需求的要求或服务最终完成时间滞后的,接受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予以履约差评、没收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合同、报送主管部门等”。格式自拟,本项20分。 评分依据: 按承诺内容进行承诺的,得20分;未提供或未完全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承诺的,得0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6 | 评审内容: 1、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有公园停车场硬件厂商接入市公园管理中心停车服务系统的情况下,我司作为软件系统开发商将按照合理人工费用成本配合接入,不另外收取硬件接入集成费。”提供承诺得50分;未提供得0分; 2、提供承诺函,对服务免费时间、服务人员资历、故障响应时效三方面内容进行服务承诺。本项50分。 评分依据: 1、投标人服务承诺函包括以上三方面内容,且承诺服务能够很好的保证采购人后期系统安全高效使用的,评价为优,得50分; 投标人服务承诺函包括以上三方面内容,且承诺服务能够较好的保证采购人后期系统安全高效使用的,评价为良,得35分; 3、投标人服务承诺函包括以上三方面内容,且承诺服务能基本满足采购人后期系统安全高效使用的,评价为中,得20分; 4、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
5 | 深圳市政务云资源短期无法解决的方案建议 | 4 | 评审内容:因深圳市政务云资源排期所需时间较长,假定自本系统建成后满一年才落实深圳市政务云资源,即无法满足本项目开发完成后短期内上线运行的需要。按本项目建设方案所涉及的“计算资源”和“数据存储资源”需求总量的30%,所需时间为12个月计,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提供该解决方案所需的费用估算表(需有合理依据以供采购方实施)。 解决方案详尽,能够保证使用需求,具有可操作性,综合性价比高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解决方案详尽,能够保证使用需求,具有可操作性,性价比较高的,评价为良,得80分; 解决方案详尽,能够保证使用需求,具有可操作性,性价比一般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评价为差,得0分。 | |
3 | 综合实力 | 36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CMMI5级资质证书的得40分; 2.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 3. 通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 4. 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5分; 5. 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的,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基于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开发的与政务公众互动服务相关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5分,同一类不重复得分,最高得50分。 (2)具有分布在多处不同地点(至少2处停车场,间隔5公里以上,同步上线运行)停车场集成统一管理相关软件开发经验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最高5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5 | (一)评分内容: 1. 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得30分; 2. 具有MCP证书得30分; 3.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开发类项目管理经验的,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 提供以上人员在岗承诺函,承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在岗,若在本项目合同期内离职,投标人需调配具有同等资质人员接替,且需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该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1 | (一)评分内容 1.项目团队成员5人及以上的,得10分,少于5人的本项不得分; 2.团队成员中有1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批准颁发)或PMP证书的,得10分; 3.团队成员中有1人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人得10分,最高30分; 4.团队成员中有1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批准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10分; 5.团队成员中每有一人具有Oracle颁发的OCP证书的,每一人得10分,最高20分。 6.团队成员中有1人具有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职称工作办公室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得20分。 注:以上得分点“2--6”五项,同一人具有上述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 提供以上人员在岗承诺函,承诺以上人员均在岗,若在本项目合同期内离职,投标人需调配具有同等资质人员接替,且需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该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 |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1. 具有停车场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2.提供公众互动服务类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3.提供智慧城管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4.提供数据管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服务网点 | 3 |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得100分; 非深圳供应商,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承诺(格式自拟)的,得30分。 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4 | 疫情防控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 3 |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
| 2 | 稳岗企业 | 2 |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4 | 诚信情况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其他
本项目适用评定分离,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自定法定标。
附件
公园停车服务系统开发项目需求申报书【含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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