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铁璟和院项目地源热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中铁璟和院项目地源热泵工程
1.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编号:ZTYHY2023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项目位于合肥滨湖科学城宁波路以北、上海路以东。东至泉州路,西至上海路,南至宁波路,北至迎淮路。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3775.71m2(65.66亩):其中住宅用地63.41亩,公园绿地2.2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1.6万m2,其中建设地源热泵系统的楼栋为1#、2#、3#、4#、5#、6#、7#、8#、9#、10#商品住宅楼。
2.3计划工期:打井埋管不超过60日历天,末端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工期应满足招标人建设交付需要(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间歇期不计入总工期)。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璟和院项目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经招标人及专家评审通过的地源热泵系统图纸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不含户内地暖盘管施工)、地源热泵系统的运营、维护。
2.4.1设计:地源热泵系统的整体设计及地暖系统的设计。
1)设计方案应满足夏季室内出风口温度,冬季室内温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2)设计方案应满足本项目超低能耗建筑、绿建三星的要求。
3)设计方案应满足室内地暖规范要求。
4)能源机房、地上冷却塔、室内末端等的噪声和振动须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等规范要求。
5)设计图纸应满足与建筑、精装修等图纸的功能、美观协调一致的效果。
2.4.2施工:包含地源热泵系统及地暖系统施工(仅施工至集分水器)。
1) 室外埋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埋管、泥浆处理、泥浆池施工、孔内回填、沟槽开挖及土方堆放至现场指定位置、沟槽回填、水平管道铺设、PE管与室外二级集分水器连接、室外二级集分水器施工、汇总管施工、管道打压及冲洗、检查井穿结构套管制作(不含安装)、地下土壤温度长期监测、相关阀门阀件材料供应与安装。
2) 能源机房暖通设施安装:包括不限于能源机房内所有暖通、设备、管道(含抗震支架)、阀门、管件、保温、油漆、管道标识、减振、降噪等,所有动力设备、系统冲洗试压及调试、相关管线的材料供应与安装,机房降噪处理。
3) 能源机房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内的总配电柜、成套配电箱、桥架、接地、电缆或母线槽等能源机房内所有相关电气控制的材料供应与安装。
4) 室内风机盘管系统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内集分水器出口的空调冷热水管道至空调末端的所有工程量,二次网、管道井管网、室内管网、风机盘管(室内机外接冷凝泵、消音降噪装置)、回风口送风口及百叶(不含风口的预留),相关阀门阀件、控制面板及控制线穿线、系统冲洗试压及调试保温材料供应与安装。
7)能量计费系统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承诺常驻在施工现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业绩。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9本项目包含设计,如中标人不具备设计资质,中标人须自行考虑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工作。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
(1)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水系统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的项目业绩,水系统中央空调是指“以水为介质传递能量的中央空调系统”,包括地源热泵系统、溴化锂系统等。
(2)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合同部分往来发票凭证;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业绩需在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文件时须审查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承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招标代理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 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2楼205室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6.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7日9时00分
7.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项目负责人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同步发布。
9.联系方法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路中铁科技大楼四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1-85274221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联系人:汪月琴
电话:0551-63845661、1815650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