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浔财采确临【2018】647号批准,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浔区水政监察大队的委托,现就取水实时监控系统采购及维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ZY-CS-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数 量
预算价
备 注
取水实时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维保服务
35套
30万元
含3年质保加2年维护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2018年8月31至2018年9月6日止每天9:00时—16:30时(北京时间),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和瑞科技广场2号楼3层。
3.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采购文件可以邮寄购买,联系电话:应工15988491108;采购文件费用可以支付至保证金账户(或应工支付宝账户15988491108)。
六、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6000 元,磋商保证金要求在开标前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到帐,同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银行帐号:571907541610902
保证金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保持有效。
请各投标人在缴纳磋商保证金后保存好银行转帐的回单或缴款凭证,并将该银行回单复印件或缴款凭证,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七、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于2018年9 月11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南浔水利局5楼会议室(湖州南浔南林中路999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8年9月 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南浔水利局5楼会议室(湖州南浔南林中路999号),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市民卡)原件出席。已注册浙江省供应商库的投标单位,免于提供已注册登记资格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预中标成交前免于对该部分资格信息的资格性审查。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中国南浔政府网 网址:/----信息公开
十、业务咨询:
代理单位:杭州中乙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应工 联系电话:0571-86820712
采购单位:南浔区水政监察大队 唐工 联系电话:0572-2909790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