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ZMQ-2024-1 | 宗地总面积: | 25179.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园街南、科龙路东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179.16 | ||||||
投资强度: | 241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25.1598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116624IA0044 | ||
起始价: | 725.159808万元 | 加价幅度: | 25.1791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
备注: 起始价:288元/平方米;加价幅度:10元/平方米或其正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ZMQ-2024-1 号地块: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期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工作自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后,由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及市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100%缴纳。
3、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竟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并转自然资源部门一份,做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据。
4、本期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本期挂牌出让土地用地项目要符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
5、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6、竟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联
系 人:关舰
联系电话:0417-6655226
开户单位: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