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鞍山市花山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cg-2023-016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伍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璐188565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花山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CG-2023-016
2、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万元,单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安徽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    
5、采购需求:对花山区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监测需求计划表》确定的监测内容、点位、项目、时间及频次等以及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包括水质、大气、噪声监测等),按要求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等成果;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监测点位、频次、指标等内容应满足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环保监测服务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按照实际监测需求,按污染物类别分季度、半年不同检测频次下达监测任务后立即开展环保监测工作,并于规定时间提交合格成果文件,具体时间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1.1不适宜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1.2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其下属检验检测机构)须具备以下(1)或(2)条件:
(1)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或其附页批准检验类别应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监测计划表全部污染物包含但不限于(水、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且证书或其附页批准检验类别应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监测计划表全部污染物包含但不限于(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 分到 9 分(含 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3 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 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 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分以上(含 30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24 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公休日除外),8时30分—12时00分,13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或(2)
(1)现场获取;
(2)电子邮件获取(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报名事项);
3、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支持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登记及证明资料不退还。
4、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402室)
5、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马鞍山市江东大道和菊园路交叉口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公告媒体: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或供应商代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等方式,供应商开标当日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最终)报价承诺书。
3.2收件地址: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402室);收件人:周璐;联系电话:18856561117。
3.3邮件包裹需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
3.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本项目联系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5二次(最终)报价承诺书需单独密封与磋商响应文件纸制版本与电子版本一起放入同一包裹邮寄或递交。
4、磋商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竹园路2号
联系人:伍主任
联系方式:0555-8880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402室       
联 系 人:周璐        
联系方式:188565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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